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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2:17 2024年4月23日 星期二

《中国农民调查》作者被诉网民从赵燕事件对比中美


今天的对比新闻节目,我们为您安排了两个内容。首先介绍中国安徽省的一个地方官员起诉《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春桃夫妇,同时还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案件。这个案件将于8月24号正式在安徽阜阳开庭。这个中共地方官员告作家的案子引起海内外的关注。我们要请为陈桂棣和春桃夫妇辩护的律师介绍案情,并且介绍作家本人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在对比新闻的第二部份,我们接着介绍中国网民对中国女商人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事的不同看法,并且对比分析美国和中国在人权监督体制上的不同。

*贫穷罪恶苦难无奈抗争沉默感动悲壮*

《中国农民调查》是安徽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的力作。作家在作品中描绘了中国农村“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

本用血与泪写出的反映当前农民生存状态的报告文学,面世后随即引起热烈反响。在短时间内,杂志脱销,单行本印数达10万册。

*被点名官员兴诉*

然而,在中国农村罪恶,苦难和抗争的后面,隐藏着地方官员的腐败,擅权,以及对农民的欺压。这篇报告文学中点名提到的一名安徽省地方官员,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西德,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将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和出版《中国农民调查》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告上法庭。

*北京法律专家:不应受理*

北京一位法律专家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的时候认为,阜阳市法院根本就不应该受理这样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了公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官员的权利,中共官员对作家和出版社的起诉根本不应当进入司法程序。作家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写出了这篇报告文学。作为当时的安徽临泉县县委书记的张西德,不但不应该对作家提出什么起诉,反而应该主动对县里所有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农民的疾苦承担最终责任,向农民公开道歉,并且采取措施,改善农民的待遇。

不过,张西德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侵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的当天,居然向人民文学出版社发出了一份公函,声称“根据原告张西德的申请”,要求该社在此案审理期间“不要继续出版《中国农民调查》。

*原告说官司必胜*

目前这个案子的最新进展如何,被告作家的律师雷延平向我们介绍说,八月2号双方律师进行了第三次证据交换,“目前正在为8月24号的开庭进行准备工作。原告说我们的官司输定了,他是这样认为的。中国存在着行政干涉司法的现象,这不是什么特殊的现象。”

安徽官员张西德在接受中国国内媒体采访的时候说, “陈桂棣他输定了。我想这一点他心里最清楚。”

*行政干涉司法 法庭黑箱作业*

观察家指出,张西德对官司的自信心并非是盲目乐观。中国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行政干涉司法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香港明报报道说,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所以受理此案,是因为考虑到张西德本人是阜阳市重要官员,另外他的儿子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8月2号法庭就案情举行证据交换的时候,拒绝媒体采访,民众旁听。法律专家说,这明显违背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举证,质证”的原则。

*春桃:只要一息尚存 仍然继续写作*

作者春桃表示,尽管这本书在中国已经被禁止发行,但是,只要一息尚存,他们仍然将继续写作,把农民的疾苦诉诸笔端,唤醒更多的人的良知。


*中央会为维护亲民形象而干涉?*

中国问题分析人士说,地方小官僚起诉为民众疾苦而写作的作家和出版社的做法,显然和目前胡锦涛和温家宝努力在国际和国内舞台上扮演的亲民形象不符。中央也许会出于维护自己亲民的形象而干涉此案,把这个海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案子,作为胡、温新政中保护农民权益,重视三农问题的某种标志。

*中国网友从赵燕事件赞美国人权保障*

接下来,我们继续介绍赵燕在美国被警察打伤的事件在中国民众中的反应。

网友atong2439从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美国执法人员殴打致伤一事,对比分析了中美两国在人权保障管理体系上面的现状。他从九个方面对中美两个国家在处理类似赵燕事件时的不同进行了分析。

首先美国执法人员殴打了中国公民,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美国本身也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其二,事件发生后,美联社等美国媒体可以自由迅速不受封锁地对事件进行报道,说明美国的媒体对人权保障的监督在有效地起作用。

其三,面对美国政府执法人员对外国公民的公民权利的侵犯,美国的律师能毫无后顾之忧地立刻承担起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说明美国的律师能及时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其四,赵燕受伤后,不但能在美国及时得到治疗,还能从一个美国官方以及非官方的慈善人权基金中得到所有医疗费的资助,可以找纽约最好的眼科医生,牙科医生,心理医生,这说明受害人的治疗在美国得到一定的保障。

其五,美国政府为此专门向中国政府和人员表示道歉,这说明美国政府对保障人权重要性的认识是充分的。

其六,美 国的司法机关不因为被告是政府执法人员而拒绝受理案件,说明美国的司法机关对保障人权起到有效的法律监督作用。

其七,美国执法人员在受到指控后,在还没有被法院裁定有罪之前,已经立刻被停职反省。说明美国的执法人员在面对指控时只代表他个人,而不代表美国的全体执法人员,也不因为他属于执法人员而受到政府 机构的庇护。

其八,该执法人员以往的不良记录能迅速被媒体披露公布,说明美国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现处于透明度较高的受控状态。

其九,由于对警方过分使用暴力的指控将由普通美国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决,可以保证不会发生官官相护的局面。

*对比美国9点, 提出中国9问*

这位中国网友在总结了美国方面在赵燕被打后采取的措施之后,对比中国的人权保障管理体系。提出这么几个问题。

首先,在中国是否存在公民被执法人员殴打致伤的事实?如果有,是比美国多?还是比美国少?中国公民被中国的执法人员殴打致伤后,这样的事件在所在地的媒体上能否被允许自由迅速地报道?中国的律师能不能无后顾之忧地替这类受害人辩护?受害人是否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目前中国有没有为这样的受害人的治疗提供资助的机构或团体?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中国政府的部长会不会公开向受害人道歉,并谴责这样的侵害人权的事件?中国的司法机构会不会受理指控执法人员的侵害人权案件?中国的执法人员在受到类似的指控后,会不会立刻被停职反省,并不受到所在地单位和政府的庇护?中国的媒体能否公开披露执法人员过去执法中表现不好的记录?中国的司法机构能公正地裁决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侵害人权的案件吗?

*谁给谁上了一堂人权课?*

对比中、美人权体制之余,中国网友不禁要问道:赵燕事件到底反应出美国对人权的尊重还是无视与践踏?到底是谁给谁上了一堂人权课?在抗议和谴责发生在美国的侵害中国公民人权事件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允许老百姓同样抗议和谴责发生在中国的执法人员侵害公民人权的事件?我们的社会又该为那些受害者提供怎样的援助 ?怎样来防止同样的不幸在中国发生?我想这才是我们不能不思考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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