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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4:19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中国学者及前高官促官员财产公开


中国一批学者和离退休官员致函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以遏制愈演愈烈的贪腐之风。

由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起草的建议书已提交给有关部门。发起人希望人大代表能在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相关提案,并在一年内完成立法,2009年开始实施。

建议书说,中国虽然在1988年就起草了公职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1994年便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此后又有各方人士的呼吁,但是时至今日,这项法律连草案都没有出台。

*贪污腐败有增无减*

而在这期间,贪污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建议书说,在过去20多年里,中共虽然不断地对贪腐行为进行斗争,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总的看来,贪污腐败现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

北京大学的巩献田教授说:“在‘六四’,就是1989年的时候,那场运动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是反腐败,这是无可否认的。现在已经有18年了,腐败这个程度,应该说是越来越厉害的。当前,尤其是‘权钱交易’、奸商和贪官勾结、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种现象,大量地存在。”

巩献田对中文部记者表示,一些贪官污吏被揪出来,群众既高兴,又不满,因为当局采取的措施仍然不力。

建议书说,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官员申报收入的规定,其内容是只报个人收入,不报家庭财产,只报劳务收入,不报非劳务收入,只在内部向人事部门报告,不向社会公布。2001年发布的关于省部级官员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也没有规定信息公开的办法。

*决心与紧迫感*

巩献田呼吁中共领导层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洪水即将没顶的紧迫感尽快出台财产申报公布法。他说:“如果作为共产党人,连自己的财产还要保密,还要作为隐私,那么首先和共产党和共产党员这个性质是不符合的。连资产阶级政党和国家的领导人都公布自己的财产,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难道这点还做不到吗?”

建议书提出,官员申报的内容应该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已另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包括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为了避免官员财产登记变成“走过场”,建议书提出,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权威的和强有力的监察机构,也就是把现有的国务院监察部从行政部门分离出去,升格为全国人大领导下的最高廉政监察院。

在北京乌有之乡书社举办的周日沙龙上,与会人士围绕建议书展开了热烈讨论。有人问建议发起人李成瑞,西方国家用300年时间才产生了资产阶级,为什么中国只用20多年就形成了新兴资产阶级。李成瑞回答说,中国主要是用国有资产来培养资产阶级,而国有资产又是现成的,因此不需要很多时间。他对中国反腐斗争的评价是:“越反越贪,越反越腐。”

*台湾经验的启发*

台湾经验也对与会者有启发作用。有人发言说,不管是马英九还是谢长廷,只要参选总统就要公布财产。根据台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总统、副总统参选人在登记时必须向中选会申报财产,其中包括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土地、房屋、存款与债券等。

在周日沙龙上,还有人提出,在财产申报法最后付诸表决的时候,谁投了赞成票、谁投了反对票,应该公开,以便形成压力,使人大代表为自己所投的票负责。

自由职业者郑然对此表示赞同。他在接受中文部采访时说:“投票不光是人大代表,还包括共产党内的政治局的投票和政府内的投票。三个方面的投票都应该是公开的,目的就是让那些投反对票的人暴露出来,然后人民力量团结起来,共同去罢免他,给他形成一种压力。就要说:‘你反对,你就要承担责任,我们就要罢免你。’”

*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官员财产申报法为何研究了20年仍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呢?中国法制日报援引全国人大官员的话说,制定这一法律的时机尚不成熟。报导说,目前尚需3个前提条件,即:必须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实名制;必须从制度上和技术上解决个人财产数据的统一问题;必须在法律上划清公职人员财产公开与个人必要隐私的界限。

去年10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表示,中纪委、监察部一直在抓紧研究这一问题,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但是屈万祥没有提出确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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