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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7:44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龚小夏: 国债风波与美式民主


美国最近这场国债风波,引来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批评。一个堂堂大国,政府竟然在借债这样的问题上不可开交地闹了这么长时间,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勉强解决了问题,让许多外人看起来简直是笑话。中国媒体上不少舆论也借此批评美式民主缺乏效率,不似集权的政府那样能够迅速解决问题。

的确,多数美国人对这场危机中两党表现出来的偏执与低效表示非常不满。然而,这场债务危机却反映了美式民主制度的一个非常关键的侧面。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以国家的信用作为抵押借贷。也就是说,借贷的大权在国会手里,行政部门不得在没有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借债。每逢财政预算入不敷出——这是最近多年来的常态——政府就需要借贷。而国会要给贷款额规定一个上限,提高上限需要国会参众两院批准。

作为三权分立制度的重要原则,国会代表选民掌握着批准税收和财政预算的权力,行政部门只能向国会提交预算计划。国债既然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会当然不能放权而任由总统去拍板。在这次债务危机期间,有一些人——包括前总统克林顿——曾经劝说奥巴马总统动用《宪法》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绕过国会来提高借贷上限。此言一出,宪法专家们,包括白宫的法律顾问都大叫不可。

第十四条修正案是1866年南北战争之后制定的,其中的第四款涉及国债。其主要含义,是要求叛乱的南方各州在重新加入联邦之后也承担联邦政府在平叛的时候借下的债务,而联邦和州政府则不承担南方欠下的战争债务。如果第十四条修正案被用来解释为行政首脑可以绕过国会去借贷,从而否定了宪法本文以及长期实践所确立的传统,在美国将引起比债务危机更加严重的宪法危机。

说到底,这次增加债务上限之所以成为危机,主要是由于在布什与奥巴马两任中,政府开支急剧增加,导致选民对国家财政的前途日渐担忧。抑制政府支出的民众情绪推动2010年的国会选举中共和党大翻盘,造成了今日共和党的众议院与民主党的白宫和参议院对峙的局面。

从历史上看,有许多次重要的大革命——1640年的英国革命,1776年的美国革命,以及1789年的法国革命——中,人民抗拒政府无度的税收与开支是大规模社会与政治动荡的导火索。而在美国最近的事件中,人民的抵抗是通过和平与民主的方式来实现的。民主制度有时虽然看上去缺乏效率,但却是避免大动乱的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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