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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0:25 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传媒礼仪法诉讼上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广播公司的辩护律师塞斯•瓦克斯曼
美国广播公司的辩护律师塞斯•瓦克斯曼

最近,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四大电台为了电视节目中出现的脏话和裸体镜头对簿公堂。一个主张加强对电视内容的管制,一个要求维护电视传媒的言论自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听取了双方律师的口头辩论,不久将作出判决。

*政府和电台就低俗不雅内容诉诸法庭*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2年1月10号在两起涉及传媒礼仪法的诉讼中,听取了代表联邦通讯委员会的律师和代表美国四大电台的律师的口头辩论。联邦最高法院把这两起诉讼合并在一起审议。在第一起诉讼中,两位歌星在福克斯电视台2002年和2003年实况转播的流行音乐排行榜的颁奖典礼上口出粗言;在第二起诉讼中,美国广播公司在2003年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连续剧“纽约重案组”中出现女性裸体镜头。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美国四大电台之间的诉讼就是围绕这些事件。

过去,联邦通讯委员会对偶尔出现的脏话和裸体镜头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只有在这类情况再度发生时才施以罚款。上述事件发生后,它规定说,即使是短暂的脏话和裸体镜头,也会因有伤风化而受到罚款。于是,美国四大电台在2007年以违反言论自由为由把对方告上法庭。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了有利于电台的判决。判决指出,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政策规定在宪法上含糊不清,并且产生了寒蝉效应。联邦通讯委员会不服,它在美国司法部的帮助下,继续上诉联邦最高法院。

需要指出的是,大约在80年前,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在无限电广播和电视上播放包含不雅或猥亵内容的节目。但是,这个法律不适用于包括有线电视在内的其它媒体。197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判决说,在儿童可能会收听收看的时段内,例如早上6点到晚上10点之间,联邦通讯委员会有权禁止广播节目中出现的下流言论。

*四大电台的法律依据*

美国广播公司的辩护律师塞斯•瓦克斯曼
美国广播公司的辩护律师塞斯•瓦克斯曼

美国广播公司的辩护律师塞斯·瓦克斯曼(Seth Waxman)指出,联邦最高法院2012年审理的这一合并诉讼所涉及的问题是,联邦通讯委员会实施的礼仪法规是否符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这个修正案保护言论、表达以及媒体的自由。瓦克斯曼强调,“纽约重案组”连续剧播放之前已经有一个给父母的警示,提醒他们此剧不适合儿童观看,因为其中包括半裸和暴力镜头以及粗暴的言语。

瓦克斯曼说:“这个剧里没有任何性活动,画面也没有被性化,两个演员除了碰面时面露尴尬之外,没有显示出任何性方面的兴趣,鉴于这个情况,宪法第一修正案是否给予政府官僚惩罚播放这样节目的决定权呢?我们提出了强有力的论据,那就是,政府方面提出,如果这个剧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因特网上播放,同样的法规就不适用,播放这个剧也不会受到惩罚。因此,政府把持了对电视广播的编辑和艺术创作的决定权,而对其它更流行的家庭录像播放形式却放任自流。”

*支持政府一方的立场*

“媒体道德”的总裁兼帕特里克•特鲁曼
“媒体道德”的总裁兼帕特里克•特鲁曼

但是,非盈利组织“媒体道德”的总裁兼律师帕特里克·特鲁曼(Patrick Trueman)认为,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其实是,美国宪法是否允许美国主要的电台播放包含裸体和淫秽言语的节目。特鲁曼表示,他们在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的法庭之友陈述书中指出,联邦通讯委员会实施的政策法规必须得到维护,否则,涉及色情、淫秽和低俗不雅的内容的电视节目就会充斥美国的电台。

特鲁曼说:“这些电台非常清楚,公开裸体,或者在电视上播放裸体镜头以及骂人的脏话都是不雅的行为。但是,他们在联邦最高法院上却假装无知。他们知道,这方面的法规并不含糊不清,但还是坚持这么说,因为他们要推翻这个法律就必须这么做。美国宪法的规定,调控言论的法律必须清清楚楚,而不能含含糊糊。美国的礼仪法规定得非常清楚,我们自始至终也都知道一个社会的礼仪标准是什么,只有那些行为低俗下流的人假装不知道。”

特鲁曼指出,美国是一个有礼仪标准的国家,但是,由于网路色情、非法毒品、卖淫越来越多地侵入到社会中来,周围的文化也变得越来越粗俗。因此,联邦政府有义务维护并提升社会的礼仪标准,把美国建设成一个人人受到尊重的礼仪之邦。

*专家吁请法庭保持两方面的平衡*

“美国法律和正义中心”也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书。该组织华盛顿分部主任兼律师科比·梅(Colby May)指出,联邦通讯委员会制定的低俗不雅标准的确令人迷惑,无法统一应用,用这样的标准对电台实施罚款不合适。但是,科比·梅(Colby May)同时强调,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希望联邦最高法院把低俗不雅的标准推翻。

“美国法律和正义中心”华盛顿分部主任科比•梅
“美国法律和正义中心”华盛顿分部主任科比•梅

科比·梅说:“因为在广播领域之外,很多情况下,低俗不雅是违法的,例如在公共场所暴露自己的身体,把冒犯、威胁以及毒害未成年人的东西,其中包含裸体或下流言论的东西带入公共场所等。因此,我们不希望法庭走过了头,因为推翻有关政策法规而影响到法律的其它方面。我们向法庭提交法庭之友陈述书不是要支持诉讼的任何一方,而是就相关法律的性质向法庭提出建议,希望它在对这个问题作出判决时注意保持两方面的平衡。”

科比·梅律师指出,此案的判决非常重要,因为它将决定大众可以接触到什么样的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的内容以及艺术表达。他认为,在这个案子中,既不能给予政府最终控制电视广播内容的权力,确保具有艺术价值的节目得到播放,又要保护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年人免于不良内容的侵袭。因此,法庭在这两者之间作出平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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