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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司法复核赖昌星难民申请 - 2003-07-19


加拿大联邦法院关于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难民申请案的司法复核已经结束。法官将在九月底之前决定是否重新审理这一难民申请案。

为期五天的司法复核于星期五下午在温哥华结束。主持这次复核的联邦法院法官麦凯宣布,他将在九月底之前,就是否要求加拿大难民法庭重新审理赖昌星及家人的难民申请案作出裁决。

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在加拿大难民法庭拒绝给予他和家人难民身份之后,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提出的主要上诉理由是,难民裁判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技术错误,影响了裁决的公正性。加拿大联邦法院的这次司法复核就是要确定,原审是否存在错误。

*中方证据不可信*

在复核过程中,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主要强调,中国官方向难民法庭提供指证赖昌星走私逃税的证据不可信,根据加拿大的有关法律规定,这些证据不应被法庭接受,更不应被难民裁判官拿来作为赖昌星“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据。

但加拿大移民部的代表律师强调,赖昌星操纵着一个庞大的走私集团,走私逃税金额巨大,说他涉嫌刑事犯罪是有根据的。移民部的律师并表示,难民法庭并不同于加拿大的正式法庭,对于证据的要求不必那么严格。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强调的另外一点是,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加拿大,禁止把人遣返回可能面临死刑的国家。尽管中国曾作出了不会处决赖昌星的承诺,但他认为,这一承诺并不可信:马塔斯说:“有许多证据显示,中国并不会信守承诺,他们的承诺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中国缺乏司法公正*

马塔斯连日来在法庭内外,都一再指责中国没有公正的司法制度,并强调,赖昌星向加拿大申报难民并不是要逃避公平的法庭审判:“赖昌星所要逃避的是中国(不公正)的司法制度,这一制度完全是由领导人作出决定,而领导人甚至可以在调查之前,就可以决定一个人有罪。”

星期五下午,联邦法院法官麦凯在司法复核结束前重申,他的职责不是要判断赖昌星及家人是否应该被接受为难民,而是要判断他们难民申请案的审理过程是否公正合法。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如果法官认定原审过程存在错误,那么,难民法庭就必须重新审理这一案件;反之,赖昌星就可能被遣返回中国。但赖昌星仍然可以对联邦法院的裁决再提出上诉。

赖昌星于1999年逃到加拿大,并提出难民申请;加拿大难民法庭在2001年,用四个月时间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最终以“赖昌星涉嫌刑事犯罪”为由,拒绝接受赖昌星一家为难民;赖昌星随后提出上诉,并获得了这次司法复核的机会。中国官方指控赖昌星和他的远华公司走私逃税达八百多亿元人民币,并一再要求加拿大遣返赖昌星。

VOA卫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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