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近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徐放鸣1997年到2000年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人民币214万元。法院认为,徐放鸣身为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徐放鸣案发后能主动交代事实,而且受贿款项已部份追回,所以从轻处罚。
中国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近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徐放鸣1997年到2000年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人民币214万元。法院认为,徐放鸣身为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徐放鸣案发后能主动交代事实,而且受贿款项已部份追回,所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