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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18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国家机密原则在美国最高法院遇挑战


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

最近,一起涉及国家机密原则的案件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再次提出了有关国家安全和公民宪法权利孰重孰轻的问题。下面介绍这起案子的来龙去脉以及法庭以往对这个问题的判决。

1991年,美国海军以合同方延期交货、违背合约为由,终止了一项研发舰载隐形战机的国防合同。但是,合同方美国通用动力公司和波音公司反驳说,合同被拖延是因为政府方面拒绝分享高机密隐形技术。他们到法庭上要求法官重新恢复合同,并判予他们40亿美元的赔偿费。

但是,政府律师使用国家机密特权请求法庭驳回这起诉讼。此案今年年初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法学院教授罗伯特·切斯尼解释了什么是国家机密原则,又称国家机密特权。

切斯尼说:“这是美国法庭的一个诉讼法则,它说的是,某些信息,不只是机密信息,只要是一旦被公开就有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信息,不管它们对原告或被告的诉讼有多么重要,都必须加以保密。”

根据切斯尼教授介绍,联邦最高法院早在1953年就在雷诺兹一案中对国家机密原则作出过判决。在那个案子中,9人在乘坐美军B-29轰炸机执行秘密作战任务时身亡,其中3名死难者的家属状告政府失职。但是,政府方面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交出空军事故报告。切斯尼教授指出,国家机密原则就是在这个案子中确定的。

切斯尼说:“联邦最高法院说,有些极其重要的信息有资格得到保护,法庭无须考虑对原告造成多大伤害。如果涉及敏感信息,案子就不能再继续下去。不过,法庭同时指出,在被审议的信息是否值得保护的问题上,法官或司法部门对政府一方的说辞也不能偏听偏信,而要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据悉,通用动力公司和波音公司针对美国海军的诉讼将是联邦最高法院近60年来首次就国家机密原则的范围作出判决。《要求特权》一书的作者、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文学新闻项目主任巴里·西格尔认为,这起诉讼给联邦最高法院又一个机会,使它可以重新审议雷诺兹一案的判决。

西格尔说:“我们现在知道1953年的雷诺兹起诉美国政府一案基本上是以谎言为基础。当年,政府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交出交通事故报告。但是,如今,事故报告已经被解密,我们知道其中没有一处提到国家机密,相反却记录了政府的失职和混乱。”

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法学院教授切斯尼预计,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会对国家机密原则作出很大改变。他认为,公民宪法权利以及国家安全利益之间的权衡问题会始终存在下去。

切斯尼说:“在一个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不让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及对某些机密实行保密,对国家安全都至关重要。批评国家机密原则的人士说,司法机构若不能听审涉及机密信息和政府失职的案件,就会颠覆法治,使政府逃之夭夭。另外一些人则说,那种只有通过诉讼才能把政府控制在法治范围之内的说法是不恰当的,而且夸大其词。”

雷诺兹一案后,特别是“911”事件之后,美国政府一再启用国家机密原则驳回一些涉及反恐问题的诉讼,因此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美国政府有时被指控绑架和虐待恐怖嫌疑人,有时被指控对公民非法实施电子监控。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将如何判决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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