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链接

中国时间 10:02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美律师谈章莹颖案:正义得到了伸张


VOA连线(鲍蓉): 章莹颖父亲:不同意但是接受最终判决
请稍等

没有媒体可用资源

0:00 0:05:11 0:00

VOA连线: 章莹颖父亲:不同意但是接受最终判决

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案凶手逃脱死刑后,很多中国民众表示了强烈不满。明尼苏达州刑事律师周东发(Don Zhou)表示,章莹颖案中的陪审团一致裁决原则,符合美国的司法理念。他还认为,终身监禁未必轻于死刑,此案正义已经得到伸张。

周四(7月18日),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遇害案在皮奥里亚联邦地区法院进行了量刑宣判。之前已被法庭定罪的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将不得保释、假释,减刑或保外就医。由于陪审团内部意见不一,此案没能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判处死刑。

章莹颖案量刑结果发布后,立即成为了微博上的热门话题,而很多中国网友指责陪审团和美国司法系统不公,纷纷表示 “为什么要对罪犯宽容” ,“陪审团给了克里斯滕森一个逃脱死亡的机会”,以及“这是美国司法的失败”。

按照联邦刑法,面临六个月以上刑期的被告依宪法有权要求由陪审团进行审判,12名陪审员必须一致同意,才能裁定被告有罪。如果涉及死刑,在量刑时也必须由12名陪审员一致同意,才能判死刑。

案发所在地伊利诺伊州已废除死刑,但是章莹颖案是联邦案例,死刑仍然适用,然而,由五名女性和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未能在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虽然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决的法律原则一直也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周东发律师认为,陪审团在死刑量刑上的一致裁决的原则体现了美国的理念。他说:“大多数陪审员认为要死刑,少数人不支持死刑。从另一面来说,这也是美国民主制度的表现。不可能每个人想法都一样,虽然大多数人认为要死刑,只要有少数人认为不能要死刑,最后的决定就像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一样,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个司法制度还是可以理解的。”

周东发律师还认为,审判结果尽管不是检方寻求的死刑,但是正义已经得到了伸张,因为在美国的司法系统里,死刑未必是比终身监禁更加严厉的处罚。

他说: “伊利诺伊州2011年才取消死刑,陪审团里肯定还是有一部分人对死刑有看法,所以导致很容易认可辩方减轻罪行的说法。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美国对死刑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死刑便宜了这个人,因为死了之后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宁愿让他终身受罪。第二,即使是死刑,从判刑到执行,最少有个十年的时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终身监禁倒并不一定比死刑更加非正义,这两种惩罚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没有多少区别。被告人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已经绳之以法,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

首都华盛顿附近的刑事辩护律师程绍铭(Shaoming Cheng)也认为,死刑不一定就是比“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更好的结果。他对美国之音说:“死刑判决后可以上诉,还可以翻案,整个过程很漫长,一直到执行死刑,前后可能要七八年的时间,在最终结果出来前,对家属也是一个很大的精神负担。”

针对海内外华人对判刑结果的质疑,周东发律师指出,目前的判决基本上是最终结果,不大可能开案重审。他说:“陪审团当时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死刑,一个是终身监禁,他们并没有违反司法规定的做法。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推翻呢?比如陪审员受到了外界的影响,看了报纸,听了新闻,受了家人的影响或者别人的唆使,或者有内部压力,这就是行为不当,可以成为推翻判决的理由。其他的是没有可能的。”

2016年6月9日,时年26岁、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访问的北京大学研究生章莹颖失踪。布伦特·克里斯滕森于同年6月30日被捕,经过两年的调查和审判,美国联邦法庭于今年6月裁定其绑架和谋杀罪名成立。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承认他杀害了章莹颖,但要求陪审团在量刑时考虑被告无犯罪前科、存在酗酒、滥用药品和精神问题等情况,免他一死。

章莹颖的父亲章荣高周四在法庭外说:“我们理解一位或几位陪审员不能做出对被告判处死刑的决定。尽管我们不同意这样的结果,我们可以接受罪犯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这将在一定意义上弥补我们的创伤。”

伊利诺伊大学公共事务办公室副主席罗宾·凯勒周五在给美国之音的声明中说,学校从始至终和章莹颖的家人站在一起,并且希望判决能够为这场悲剧画上句号,让他们能够继续生活。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