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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评反颠覆法咨询文件 - 2002-09-25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禁止叛国、颠覆、分裂国家等行为自行立法的咨询文件,期待香港市民对建议提出意见,作为日后立法会立法的参考。有传媒组织担心香港特区政府所提出的建议,将会影响香港的人权和自由。

香港民运组织支联会主席、香港立法会议员司徒华认为,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这份咨询文件将对香港的人权自由有很大的限制,特别是言论自由,首先对所有的传媒会产生很大的威胁。他说:“这让他们有很多消息不敢报导,让他们更有理由去自律。不敢发表一些人不喜欢的消息。而且在目前来说,这是一个咨询文件。没有办法看见法律条文,有很多地方是含糊的,是灰色地带的。我觉得他一定要发表一个白色的法律条文,再来咨询一次。否则这个咨询期讨论不出什么东西来。”

*记协主席担心以言入罪*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廷对香港特区政府所公布的这份咨询文件表示遗憾。麦女士说,目前香港情况比较稳定,中国大陆也没有什么急迫的需要促使香港为了中国国家的安全而自行立法。她说,立法会起码有两个新的罪行是现在香港所没有的,包括分裂国家和颠覆,如果引进新的罪行,不知道香港的人权会不会受影响。

香港记者协会指出,既然特区政府已经决心落实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中国家安全的相关条例,就必须按照约翰内斯堡的原则来实行。麦燕廷说:“尤其是其中的第六条,就是说有关的言论引起及时的、立刻的暴力,而这些暴力会导致颠覆叛国的情况出现才能加以禁止和惩罚。”

麦燕廷指出,特区政府公布的这份咨询文件,虽然强调不会出现以言入罪的情况,但是仔细的阅读它的细节,发现只有在引起暴力的情况下才能入罪,可是如果没有及时的因果关系包括在内,那么发表言论的人就会思考,政府当局是否会认为目前发表的言论会引起相关的暴力呢?她说:“如果有不明确的状况出现的时候,最简单,人的心里就是说算了,不要讲了。”

她说,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家都不敢说,而传媒也会思考当局是否会把他们访问的对象视为特定的发表一些煽动叛乱言论的目标而把采访的记者也算在内。她说,在这种考虑之下,传媒也会重新考虑不讲是否比较安全。麦燕廷说:“那大家都不讲,传媒也不报的话,社会上就不会再听到这种声音,那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咨询自由交流的社会了。”

*希望政府咨询不是走过场*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廷表示,会仔细研究这份咨询文件,然后把意见写下来,并且在新闻从业人员当中讨论有关文件对新闻工作的影响。她希望特区政府这次的咨询不是走过场,而是真正的咨询来聆听新闻业者对这项咨询文件的忧虑。

香港>在社论中指出,特区政府的这项咨询文件以杜塞法律漏洞为由,建议收紧披露官方机密的规定,意图做到滴水不漏,但是却没有正视新闻自由长期以来的诉求,在官方机密法中引入“公众利益”抗辩,保障那些符合公众利益的泄密行为。它的客观效果是新闻界将面对更严密的管制,缺乏合理的抗辩空间。

尽管如此,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九月二十四号在记者会上强调,纯粹发表意见、或就意见作出报导或评论,都不会被列为刑事罪行,除非这些意见、报导或者评论煽动他人以发动战争、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严重非法手段达到某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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