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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4:14 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中国司法改革 海内外不同评说


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体在2006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发表年终专稿,欢呼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但国际人权组织呼吁中国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并且公布死刑犯人的人数。

*死刑核准归高院*

中国官方媒体在报道中国司法改革成就的时候,列举了从2007年元旦起所有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措施。此举被中国的媒体欢呼为中国司法改革的重大成就。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话说,死刑判决事关生死与夺,不能不慎。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权。改革死刑审判制度,目的在于少杀,慎杀,杜绝错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措施。

*死刑迷雾*

中国处死的犯人人数比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这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人权观察在一篇新闻稿中说,中国由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措施,可能会减少每年处死的人数,但是,这一措施并没有丝毫减少围绕中国每年判死刑人数的迷雾。人权观察公布的数字说,中国政府据信每年处死大约一万人左右。

人权观察组织亚洲部副主任索菲.理查德森说:“除非中国政府公布每年处死的人数,否则改革是没有意义的。” 她还说:“隐瞒数字可能会挽回中国政府的面子,但不公布基本的公共资料对司法改革来说毫无意义。这些资料包括处死刑的总人数,什么样的罪行导致他们被处死,被处死的犯人的基本资料等等。”

*物权法──成就还是讽刺?*

中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被中国官方媒体列为中国司法改革的第二大进步。但是,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的所谓成就,被海外观察家看成是绝大的讽刺。

中国媒体承认,这部物权法,从2002年12月提请第九届全国人大进行初次审议,历经四年,到现在仍然迟迟无法出笼。

新华社说,物权法草案成为中国立法历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由于这项草案牵涉到如何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如何界定目前老百姓买的房子在70年后的地产归属等重大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在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下,通过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还会遇到旷日持久的争议,因为这牵涉到地方官员的批地、征地、拆迁等特权。

*捉拿外逃贪官*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司法改革取得进步的足音,还回响在捉拿外逃贪官的措施上。中国在2006年10月牵头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在北京召开,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大会。中国贪污腐败严重,很多贪官在被双规之前逃到海外,与此同时,他们还向海外转移了大批资金,供自己和情妇,亲友挥霍。

据中国公安部公布的数字,到2005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中国媒体承认,贪官外逃民愤极大,只有将他们缉拿归案,才能鼓舞民心,澄清吏治。

不过,有关观察家指出,中国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不满的社会问题之一。单单是采取措施捉拿逃到海外的贪官,还不足以平民愤,民众更加不满的是中国国内广泛存在的腐败现象。

*坚持一党专权 独立司法免谈*

观察家指出,中共中央呼吁的司法改革是在党内进行的改革,目的是为了增强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而不是放弃一党专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明确指出,中国将保持一党领导,但这将建立在不断增强的法治基础上。

一些观察家指出,不放弃一党专政,就建立不了独立的司法体系。

人权观察指出,更为严重的是,尽管中国做出了努力来加强法制,但中国的司法体系本身仍然成为侵犯人权的一个主要根源。

人权观察列举了中国司法领域的一些现象:许多法律措辞含糊;法院系统缺乏独立性,党政官员经常为亲友利益而干涉各级司法机构;审判程序对检控方有利;包括法官在内的腐败行为仍广泛存在;刑事司法系统依靠口供作为证据;律师人数不足,法律援助只能满足全国四分之一的需要等等;甚至发生辩护律师由于过为积极地维护客户的权利而被取消律师资格或遭到监禁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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