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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2:12 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三鹿丑闻:索赔官司路在何方?


三鹿毒奶造成成千上万婴幼儿患病,至少4人死亡。中国一些律师纷纷向受害者家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但是种种迹象显示,通过法律索赔的路并不平坦。我们来对比一下中外媒体的相关报导。

*律师纷纷组团 官方媒体报导*

三鹿毒奶粉丑闻公开以后,中国各地律师纷纷行动起来。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18号报导说:“浙江嘉兴市君度律师事务所表示,将携手嘉兴电台《法治在线》栏目,组成志愿律师团,无偿为问题奶粉受害婴儿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法制日报》9月19号报导说:“深圳市律师协会今天(9月18日)召开三鹿牌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法律问题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有律师呼吁无偿为三鹿奶粉事件受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

东亚经贸新闻9月21号报导说:“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组成了一个志愿律师团,无偿为受害患儿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中国网9月25号报导说:“北京及全国各地的律师自发组成了一个‘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免费为受害儿童家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昨日记者从发起人之一李方平律师处得知,目前已经有上百位律师加入了该团队,共为1000多名患者提供了咨询。”

中国财经网在同一天报导说:“三鹿集团因‘问题奶粉’遭遇民事赔偿诉讼。2008年9月22日,河南镇平县一位孙姓家长向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三鹿集团赔偿其孩子因食用‘问题奶粉’而致病后的救治等费用。据《财经》记者了解,这是‘肾结石婴儿’事件曝光后,全国首例消费者向奶粉企业提起民事赔偿的讼案。”

“据《财经》记者了解,原告孙某要求法院判令三鹿集团赔偿其包括患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共计15万元。”

中国律师的自发行动开始时甚至得到一些官方性质的机构的支持。例如,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9月20号报导说,四川两家律师事务所向患儿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四川省律师协会和成都市律师协会表示支持,同意他们组建维权律师团,为四川地区因食用“问题”奶粉而健康受损的患儿提供法律援助。”

*官方施压律师 中国媒体不提*

但是从9月下旬开始,各路律师开始感受到官方的压力。而这种新闻报导来自外国媒介。

美国《华尔街日报》9月29号报导说:“为受害者家庭提供咨询的北京律师李方平周日说,我听说许多律师目前承受着放弃法律咨询的压力。李方平表示北京市司法部门的官员周日联络了他,告诉他应该相信党和政府会很好地解决问题。”“在河南和甘肃两省的律师也称从当地官员那里接到了类似指示。”

《华尔街日报》10月1号报导说:“李方平说,他已经接到这个志愿团队成员的无数个电话,说地方官员向他们施压,要求他们不要插手。”

美国之音10月4号报导说:“近来有报导说,中国当局向律师们施压,已经有数十名律师退出志愿律师团。三鹿奶粉事件志愿律师团成员--北京律师李静林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们受到了压力,北京律师协会的刘军副秘书长曾经在9月18号给他打电话,意思是要他自我约束。”

“李静林说,9月24日他又得到通知,要他到北京市司法局开会。”“他说:‘我听见刘副秘书长讲得是,他觉得我们在网上发表的东西那样不好。他说那个方式不是太合适。另外他讲了一点,他说,河北省的律协找了北京市律协,希望我们不要参与河北省的事情。’”

美联社10月7号报导说:“向中国毒奶粉丑闻中患病儿童家庭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星期二表示,他们面临越来越多的官方压力,要他们退出这些案子。”

“其中一位律师常柏阳...在接受美联社电话采访时说:‘至少有14位向受害者家庭提供法律协助的河南省律师被省政府司法部门的官员告知要停止他们的活动。’他说:‘他们打电话给我和我在律师事务所的上司,向我施加压力。他们说这件事已经成为政治问题,我应该听从政府的安排。’常柏阳援引这位政府官员的话说,‘如果不听招呼,律师和事务所都会受到处理。’”

*有律师说没受压*

当然,有些外国媒体也报导说,一些中国律师表示没有受到政府压力。美国之音的报导说:

“三鹿奶粉事件志愿律师团成员之一河北省律师牛守强否认他受到压力。”“他说,提供咨询是正常职业行为,政府和其他部门是不会干涉的。他说:‘绝对的自由在哪里都是没有的。现在政府就说不让你乱说,就是说提供咨询是可以的。咨询一下、找三鹿集团索赔是可以的,他们就是不让你说一些不太该说的话。’”

*中国媒体刊载的民间之声*

中国媒体尽管没有向外国媒体那样报导律师受到的官方压力,但是也报导了一些与政府不同的声音。例如,《南方都市报》10月2日发表的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的文章说:

“目前,行政部门似乎正在制订奶粉事件的赔偿方案,但是这个方案一定能做到个体公正吗?......还不如让司法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受害人的特定情况确定适当的赔偿金额。......可以形成集体诉讼乃至‘公益诉讼’。”“至少,政府应该放手支持而非限制有关食品安全的民事诉讼,让广大消费者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

成都商报发表傅达林的评论说:“从国家制度层面看,这样的律师志愿行动,从侧面折射出目前我国相关维权机制的缺失。”

“尽管相关企业信誓旦旦地表示会给予赔偿,但具体操作起来,其前景不容乐观。事实证明,目前尚未有患儿家长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起诉奶粉生产企业,大多数家长还在观望政府即将出台的赔偿方案。这也恰恰反映出了司法救济机制的无力。然而,对于纠纷的化解尤其是民事赔偿纠纷,政府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才是解决此类纠纷的职能机关。”

“从现有制度看,......公民个人在遭遇普遍性的违法侵权时,要想通过诉讼维权,往往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从全社会的角度开辟公益诉讼的新渠道。”

根据中国食品科技网10月2号的报导:“北京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季成说:‘9月18日,我们向镇平县法院快递了起诉书。......9月22日,法院确认收到起诉书。按规定,正常情况下,7个工作日之内,法院应决定是否立案。’”

截至10月7号,诉讼已经提出将近20天,答复时限早已超过,原告还没有得到任何通知,想必官方这个决定并不容易做出。

*政府担心政治影响和社会稳定*

《华尔街日报》9月29号报导说:“中国政府很担心这些官司带来的政治影响,因为原告可能会公开表达他们的不满。例如,在三鹿案中,受害者家长可能会质问,为什么政府会让三鹿公司的婴儿配方奶粉免检。”

“在四川大地震中倒塌校舍的孩子家长试图起诉当地政府时,法庭拒绝受理,政府官员向家属施加压力,要他们接受赔偿他们孩子死亡的庭外解决方案。”

报导说:“李方平预计:‘政府想保持社会稳定,不想看到受害者家长聚到一起,所以他们可能不会允许提出集体诉讼。’”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9月22号报导说:“一个在美国会吸引成群的律师盯着数以百万计美元赔偿的案子在中国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案子,而不是法律案子。”

*内外有别 中国日报报导索赔案*

不过,在这个诉讼提出十几天以后,在官方向律师施加压力以后,中国官方主要英文报纸《中国日报》10月7号却对外报导了这次毒奶粉索赔案。报导说:“在毒奶粉丑闻中心的奶业巨头三鹿公司可能会面临受害者的第一个法律诉讼,河南省一个地方法庭将在本星期内决定是否审理首次提出的这种案子。”

报导还采访了律师团的律师季成和常伯阳。报导说,“除了季成代理的受害家长以外,其他一些毒奶粉受害人也在全国各地提起诉讼。”

《中国日报》发出这则报导的目的令人捉摸不定。

不过,在目前环境下,正如美联社10月1号援引纽约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制度专家科恩教授的话所说:“这对夫妇能够提出这个诉讼,让人很意外。这本身就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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