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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网路透明报告”:政府索取个资缺乏法律依据


台湾人权促进会发布首份“网路自由报告”。图中为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在会中发言(美国之音李逸华拍摄)
台湾人权促进会发布首份“网路自由报告”。图中为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在会中发言(美国之音李逸华拍摄)

台湾人权促进会10月5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了第一份“网路透明报告”,针对2012到2014年间政府与网路业者索取人民个人资料或要求移除某些特定言论而进行统计调查,检视台湾民众在网路上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是否受到足够的保障。

台“网路透明报告”:政府索取个资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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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权促进会自2014年中起, 依照“政府资讯公开法”向台湾43 个政府和民间机关公开索取个人资料及要求言论移除的资料,这些机关包括国安机关国家安全局、一级机关行政院、二级机关内政部、法务部、国防部、财政部、经济部等和三四级公务机关以及司法机关。

不过,尽管“政府资讯公开法”允许人民在政府进行有关其权益施政时,能请求政府提出相关资讯,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员,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邱文聪说,在制作这份“网路透明度”报告的过程中却意外面临了许多挑战。

邱文聪说:“从政府资讯公开法的角度来讲,其实我们做这份报告本来应该是会相对容易才对,但实际上,我们做出来第一年才发现很困难。一个是他们不太愿意给,第二个是就算他们想给,他们也根本没资料。”

根据这份“网路透明报告”所取得的有效数据和研究发现,台湾政府在2012到2014年这段期间,至少发出过4908次索取网路个资,以警察单位占77%为最大宗,另外,还有1234起网路言论下架的要求,其中有接近95%的要求都能成功获得业者的配合。然而,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这充其量只能说是“最保守”的数字。因为仅仅是谷歌(Google)和雅虎(Yahoo)两家业者所发布的资讯公开报告即显示,台湾政府在2014年向这两家业者提出了5579次索取个资的请求,这个数字已超过了各政府单位提供数量的总合。

邱文聪还指出,政府机关通常没有通盘的法律依据,经常以组织法的规定来索取个资,便宜行事。缺乏索取个资的标准程序和法源,都是让网路个资及言论自由陷入危机的原因。

不过,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管碧玲在记者会上指出,这份报告虽然尚不完备,但绝对是台湾迈向保护人权和言论自由必要的第一步。

管碧玲委员说:“网路透明报告第一届虽然政府的配合度不是很高,我们做出来的网路透明报告不够完备,因为政府没有配合,我们还无法将真相完全呈现出来,即使是这样,但藉由我们的努力,踏出了这一步后,总有一天这份网路透明度报告所呈现出来的事实将会十分的有助于我们建立完备的网路人权保障的相关法律体系。”

报告还提出,统计资料的欠缺始终是这份报告在执行时面临的问题,举凡没有数据统计、人手不足、预算未编、个资疑虑、侦查不公开等皆是报告书发文邀请后接获的回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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