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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墙内外:网络推手秦火火因“言”获罪


火墙内外:网络推手秦火火因“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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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墙内外:秦火火因“言”获罪

中国两大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简称两高。这两家机构去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刚一公布,就在法学界和舆论方面引起了激烈争议。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就在“两高”的“解释”出台7个月之后,中国出现了第一个由于“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而获罪的网络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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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号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数罪并罚一共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中国官媒的报道称,秦火火是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第一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秦火火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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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之前,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秦火火一案。公诉机关的指控称,秦火火在新浪微博使用多个账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秦火火案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些网民认为对在互联网上造谣的人,就是应该严厉打击。

在新浪微博,网民“樟树下的坛子”称:“很想对‘火哥’说,你又火了。顺带说声:造谣可耻!”“可爱的阿尼”在跟帖中说:“依法制裁造谣者,还网络一片干净。”

网民“秦城典狱长”在北美中文网站文学城评论说:“支持!对于造谣者,坚决打击。”

然而,也有许多网民对审判秦火火案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当局是选择性执法,对“官谣”和“民谣”采取双重标准。

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新浪微博说:“今天秦火火因造谣诽谤被公诉受审。2012年网上盛传我接受美国五千万美元特务经费被通缉,逃入美国大使馆。这是不是谣言?是不是诽谤?但此事从来没有追究过。这算不算选择性执法?”

茅于轼表示,考虑到那些传谣者是受蒙蔽,因此他没有上法院告状,但是政府对此是失责的。

网民“AlainDelon”说:“傻猴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杨澜、罗援、张海迪这样的标杆级优秀人物泼污水。说话前要先掂量一下你的气场。看人家北大的孔教授,连说党中央‘搞反革命政变’不是也没惹出什么事儿来?- 这就是区别。”

网民“shawnlee88”说:“土共对着全世界的人造谣说中国的抗日战争是他们主导的,日本人是土共打败的,对于这种国际性大谣言为什么不追究审判呢?有人会说这是很久以前的事,那么重庆市长黄奇帆去年造谣‘王立军休假式治疗’那又当何论处?土共的法律从来都是对老百姓的。”

许多网民表示,最近在兰州的水污染问题上,官谣造成的危害比秦火火的谣言要严重一万倍。

网民“时评者”说:“市民投诉水有异味,官方称是造谣,并查处造谣者!如今真相大白,原来是官方造谣。官方为什么要用谣言来剥夺几百万民众的知情权?当地官僚会被追责吗?会有人引咎辞职吗?”

被告人秦火火对针对他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并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秦火火在做最后陈述时不但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而且一连发表了九个感谢。

著名律师周泽认为秦火火认罪很滑稽。他说:“被告人不是法律专家,他能判断自己的行为罪与非罪吗?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而其认罪,是不是有点滑稽?”

网民“醉侠老高3”调侃说:“火火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你感谢了许多却忘了感谢党和政府的恩情,是党和政府给了你悔过自新的机会,是党和政府给了你忏悔的机会,是党和政府给了你活在这伟大祖国的机会,离开了祖国你什么都不是!”

实际上,诽谤罪一般为自诉案件。中国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若受害人未告诉,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因此,对秦火火的指控引起了许多争议。辩护人认为起诉书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关于诽谤罪,一是秦火火没有实施捏造的行为;二是秦火火并非明知是谣言而散布。从内容上看,有关传言几年前在网上就有,而且此案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关于寻衅滋事罪,辩护人认为,秦火火并非是明知编造虚假信息而予以发布,而且他所发的微博也没有达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程度,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然而,法院在判决书中依据“两高释法”的规定,认为秦火火对三名公民的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均达到500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当适用公诉程序追究秦火火所犯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因此不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对此,律师王兴质疑道:“两高司法解释公布时间是2013年9月10日,但指控秦火火发帖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也就是说,虽然有刑法,虽然有刑法规定的诽谤和寻衅滋事罪名,但行为实施时的法律并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两高解释可以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吗?”

网民“老章的住院护工”话里有话地说:“【感谢2高】释法‘网络诽谤’,让秦志晖成了名符其实的‘秦火火’。”

最后,我们就用网民根据流行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改编的恶搞歌曲《网络里的一把火》结束这期的火墙内外。

《火墙内外》片尾曲:网络里的一把火

“你就像那网络里的一把火,条条“谣言”烧向名人的心窝。诽谤寻衅滋事罪名你承担,勇于当庭悔过。你的九感谢滑稽又啰嗦,仿佛奥斯卡的获奖演说。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焰自我炒作。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微博。我虽然明白却没对你说,我也知道你是替罪羊一个。”

YouTube《火墙内外》节目链接 http://bit.ly/Error404-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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