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布大陆专业人士来台新规 - 2001-08-15

台湾内政部星期二公布�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部份条文修正案。内政部长政务次长李逸洋表示,新规则预定8月16号开始生效。新规则缩短了对大陆专业人士申请到台湾工作的审查时间,从3个月改为两个月,并把大陆科技人士在台停留最长时间延长到3年。此外,为了妥善处理大陆专业人士在台湾可能出现的意外伤亡事件,新规则加强了邀请单位的责任,并规定邀请单位必须为申请人办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