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认同人权及自由宪章 - 2002-04-14

今年是「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正式生效二十周年,大多数加拿大人认为「人权及自由宪章」已经成为加拿大最重要的国家象征。

一九八二年四月,加拿大政府修改宪法,将「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纳入加拿大国家法律。「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确认加拿大公民享有的宗教自由,思想、信仰、言论和新闻自由,以及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加拿大研究及资讯中心最近委托一家民调公司进行了一项调查。在一千四百零二名接受调查的加拿大人当中,百分之八十八的人知道自己的国家有「人权及自由宪章」,其中百分之九十二的人表示这是一件好事。

加拿大研究及资讯中心的负责人说,人权及自由宪章内列出的一系列政治价值观被大多数加拿大人认同。百分之八十三的受访者赞同在宪章中保留鼓励多元文化及保护少数族裔权益的内容,百分之七十七的受访者表示让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对加拿大很重要,百分之五十七的受访者同意保障原住民不需牌照捕鱼的权益。

二十年前从台湾移民加拿大的朱先生表示,这个宪章的存在对保护加拿大人的自由和权利有好处,他本人行使了宪章所保障的投票权来选举他所中意的国会议员和省、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