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便利外人入境及居住办法 - 2002-07-11

中国国务院星期三转发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住便利的规定”。按照规定,在中国担任副教授、副经理以上职务以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享有的入境和居住便利包括:根据需要,可以获得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访问类,以及有效期为2年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和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工作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