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笼萨斯新规最高可判死刑 - 2003-05-15

中国政府威胁说,从5月15号开始,“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号公布的新的法律解释。

另外,针对最近有些民众聚众反对地方政府在自己居住的社区附近设立萨斯病人隔离中心的做法,新法律扬言要从重处罚。【新华社】报导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中国政府在萨斯蔓延初期,蓄意隐瞒萨斯疫情,造成萨斯在北京失控的现象。很多民众通过手机短信息、互联网、或者收听外台广播了解真相。而根据中国司法部门新的规定,今后接收或者传送信息也有风险。中国政府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路透社】援引香港人权活动人士卢四清的话说,这些法律解释过于宽泛,惩罚过于严厉,违犯联合国有关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国际公约,而且没有获得中国立法机构人大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