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通过保护私财修正案(03年12月29日) - 2003-12-29

中国人大常委会周末通过了保护私人财产的宪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共产党1949年夺取中国政权以来第一次在宪法中列入保护私人财产的内容。这项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修正案将于明年3月交付全国人大审议和表决,但是几乎可以肯定将获得批准。中国的法律已经承认私有财产,但是从宪法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有助于消除非公经济人士在财产保护上的顾虑。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总体经济的一半。中国的现行宪法于1982年通过,分别在1988年、1993年和1999年做了三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