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裁决不得教智能设计论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联邦法官裁决,不得在该州的公立学校内教授所谓的“智能设计”论。智能设计论认为,生命的起源是由一种超自然力量引导的。2004年,宾夕法尼亚多佛尔地区的学校董事会决定,告诉该校高中生物班的学生,达尔文的进化论不能充份解释人类的进化,而智能设计论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

学生的家长提出了诉讼。他们认为,“智能设计”是创造论的变种。这种信仰认为,圣经中的上帝创造了宇宙。美国最高法院1987年禁止在公立学校教授创造论,认为这种把教会和政体混为一谈的作法违反了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