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法维持禁止晚期堕胎法律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维持禁止一项有争议性的堕胎手术的法律。最高法院星期三在五票对四票的裁决中拒绝认同对禁止妊娠晚期堕胎手术法的挑战。在2003年,禁止妊娠晚期堕胎手术法由布什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

进行妊娠晚期堕胎手术的医生必须把胎儿部分取出,击碎胎儿的头骨,以毁坏脑部。一位白宫发言人说,总统欢迎最高法院星期三做出的裁决。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维护禁止特殊堕胎手术的法律。

反堕胎活跃人士赞扬这一裁决是迈向正确方向的一步。同时,反对这项禁止晚期堕胎法律的团体和个人说,他们担心这项裁决可能会导致对其它堕胎手术的限制。批评者争辩,这项禁止妊娠晚期堕胎的法律措辞过于广泛,可能使较为普通的堕胎手术也变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