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否决当局强索客户资料

美国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爱国法案中的一项条款。那项条款允许联邦调查局在没有法庭准许的情况下秘密迫使一些公司提供客户资料。法官马雷罗星期四裁决,这项条款不符合宪法。他说,这项禁声条款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所作的保证。该项法律让联邦调查局迫使电信公司向联邦官员提供客户的财务、电话通讯以及因特网活动的记录,同时禁止这些公司对外宣布联邦调查局向公司提出过这种要求。

雷罗法官最初在2004年裁决这一条款不符合宪法。当时美国民权联盟对这一条款提出了挑战。他们说,联邦调查局在没有法官批准的情况下发出“国家安全信函”是‘不恰当’的做法。联邦调查局用这些信函来调查恐怖主义活动。美国国会在2005年修订了爱国法,后来这项法案再次被送交给马雷罗法官审核它是否符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