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维持烟草公司诈欺判决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一家联邦上诉法庭维持了2006年的一项裁决,那项裁决认为,烟草公司明知抽烟有危险,却有系统的说谎,不把危害公诸于世。

上诉法庭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星期五做出裁决,维持下级法庭的决定,要求烟草公司停止使用“低焦油”与“柔和型”的字样来行销他们的产品。

菲利普.莫里斯与艾尔崔亚公司说,他们将会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列为同案被告的其它烟草公司还包括雷诺兹、布朗.威廉森、英美烟草公司、洛里亚尔与利格特集团。两家已不存在的行业协会也列入此案。

针对烟草公司的诉讼案是1999年由克林顿政府提出的。检察官们说,由于各烟草公司联手隐瞒烟草的危害,所以违反了有关有组织欺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