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拟修例监察携大量现金出入境者

一个名为“凝聚国际力量齐打击洗黑钱”的国际会议,正由星期三起一连两日在香港举行。有来自世界各地、中国内地以及香港本地的商界及相关界别的讲者及专家出席会议,就各国现时如何打击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以及国际社会将来如何合作打击有关活动发表演说。

而四个专题小组就会讨论执法及检控机构在打击清洗黑钱问题时面对的机遇及挑战;金融界和指定非金融业务及行业在打击清洗黑钱活动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文化、经济及社会背景的差异对打击清洗黑钱措施的影响。

*唐英年:加强打击洗钱恐怖融资*

香港财政司长唐英年在会议的开幕致辞时表示,香港已经成为全球集资最多的地方,去年的集资量已经超越伦敦、纽约和东京,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资讯自由流通的地区,有需要尽一分力加强跟国际社会的合作,打击洗黑钱和恐怖份子的融资活动。

但他也承认,随着资金流动频繁、科技又日益发达,会令犯罪份子更容易有机可乘,打击洗黑钱的行动有一定的困难。唐英年说:“科技令我们跨境及跨时区的通讯更容易,这不只对银行家、投资者以及普通市民非常有用,也对骗徒及洗黑钱人士非常有用。”

而由三十几个国家和组织组成的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在前年和去年巳经先后制定了四十九项有关打击洗黑钱及恐怖份子融资活动的建议。

香港禁毒专员余吕杏茜说,根据香港现时的法例,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巳受到规管,需要向有关当局申报怀疑洗黑钱的客户资料,现在港府准备修改现行有关洗黑钱的法例,把适用的范围扩大,建议规定除了金融机构之外,六个专业行业,包括律师、会计师、地产代理、贵金属宝石销售商、赌场以及提供信托服务的机构,都有责任举报可疑交易,识别客户身份和保存客户纪录。

*新措施不影响正当资金自由流动*

余吕杏茜说:“如果他们不能满足某些要求,基于他们某一方面的缺失,是要作一些适当的惩处。专业团体其实是可以规管自已的行业的,因为这原固,自我规管的机构也可以根据他们会员所做过的事,如果真的发觉到有些地方不合乎法例要求的话,该机构也可以作适当的处份。”

而为了更有效打击洗黑钱的活动,当局也建议立法规定当执法人员有怀疑,可以要求出入境人士披露身份和携带现金的数额。如果金额相当于超过一万五千美元或者欧元,就会被纪录在案,以便追查。余吕杏茜认为,新措施不会影响正当资金自由流动。

余吕杏茜再说:“当然对方给予一个正确无误的银码,也有理由去解释为甚么带那么多钱,经过某一个关卡的,这绝对不是一个问题。因此绝不会出现令我们资金流动受影响的情况。”

余吕杏茜说,香港人流频繁,所以不适宜订立强制性的申报制度,当局正在谘询多个团体的意见,草拟法例草案,预计在今年第四季提交立法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