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高官腐败采取异地审判制

中国的民主与法制时报报导,面对众多高官腐败的现状,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已经有了一套制度化的应对模式,包括异地审判制度。

2006年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原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和原河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昭耀两位副部长级高官分别在湖北荆州和山东济南接受了审判。据报导,高官腐败案件异地审判从辽宁开始。此后,大约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都实行异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