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查处一批地方政府换届违规案

中国中共中央组织部刚刚通报了一批在地方换届和选举中违规的案件。

据中国官方的人民日报星期四报导,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报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并且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中共组织部的通报指出,2006年地方领导换届过程中,“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

*收受贿赂*

通报提出的典型案件包括2006年六、七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党委换届期间,担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

田忠在九月份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拉票贿选*

另外,去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

在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这6人回去后,立即分头联系本村的党代会代表,为李士阳拉票。

8月15日,李士阳在选举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的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中央通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的这份通报称换届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通报要求在2007年的换届工作中,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路透社说,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自1949年掌握政权以来一直在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里实行一党政治。中共允许在全国68万个村庄里进行有限的直接选举,但是拒绝在乡、县、省和国家层面进行选举。路透社说,买卖党政职务的现像在中国农村相当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