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院裁决禁止同性婚姻违宪

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裁决,由选民通过的禁止同性婚姻的禁令违反宪法。

法官在星期二的裁决中说,这项称为“8号提案”的禁令的唯一目的就是降低该州同性恋者的“地位和尊严”。在2比1的投票中唯一持不同意见的法官说,他认为政府可以有“正当理由”来限制同性恋者结婚。

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对这项裁决表示欢迎,而“8号提案”的禁令倡议者们说,他们将提出上诉,或者向更高一级的加州法院上诉,或者直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但一些法律分析人士星期二说,最高法院可能选择不介入此案,因为星期二的裁决只适用于加州的具体情况。法官说,“8号提案”是不合法的,因为它剥夺了已经授予的一项权利。

加州联邦参议员范士丹对美国之音说,她认为这项裁决尽管是有关一个狭窄的议题,但它表明了更广泛的问题,也就是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改变美国宪法保证法律下保护平等的保障。

她说,限制同性婚姻的联邦法律“保护婚姻法”也应该被推翻。

加州批准同性婚姻仅仅几个月后,“8号提案”就以52%的投票于2008年通过。在上诉程序完成前,同性恋者在加州仍不能结婚。

上诉法院星期二还裁定,在2010年宣布这项禁令违宪的法官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禁令支持者的律师称,这名法官应被取消资格,或自己主动回避,因为他有长期的同性恋关系,这意味着他在允许同性婚姻问题上可能存在个人利益。

美国已经有几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同性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