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访民呼吁中国人大废除劳教规定

一些上海访民日前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全国各地实行的公安部劳教规定进行违宪违法审查,尽快废止这部他们所说的“欺民害民的法规”。

*请愿书:公安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20多名上海访民联名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请愿书,要求这个被中国宪法确立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委员会审查公安部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实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并予以撤销或废止。

请愿书以维权人士童国菁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为例指出,劳教规定是一部违宪违法、超越权限的法规。请愿书说,宪法、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都是上位法,而公安部的劳教规定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87条,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公安部无权超越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权限,来规定和发布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力。

*请愿者等待人大常委会回复*

请愿书的起草者之一顾国平星期五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封由他们家族三个家庭和另外20多名上海访民联合提交的信函即将到达在北京的人大常委会。

他说:“双挂号信寄到全国人大了,已经寄过去了。估计明后天可能要到达了。那么他们也上班了。会不会给我答复还不知道。我们现在就是耐心等待恢复吧。”

顾国平说,他从前长期从事发明创造,拥有多项专利,后来在遭到侵权和家里住房被强行拆迁后开始研究法律,并且连续9年上访维权。这位上访人士表示,上海公安人员曾在他上访过程中殴打他并威胁送他去劳教。

顾国平:劳教规定违宪违法*

顾国平认为,用劳教来限制人身自由的权限与宪法、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相违背抵触,是不合法、不公正、不合理的法规。他说:“ 它这个法规,没有经过法院和检察院这样一个监督程序。它就是某个领导批示之后就决定他劳教了。”

劳动教养是中国独有的限制人身自由制度。在上述请愿书上签名的一些访民都有被劳教或被威胁劳教的经历。不久前被判处11年监禁的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早前曾被劳教三年。对湖南武冈市常务副市长坠楼命案提出质疑的维权人士罗茜也被判劳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