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点滴(8):从警察被起诉看无罪推定

2015年5月1日巴尔的摩检察长玛丽莲·莫斯比(Marilyn Mosby)宣布起诉6名警察。

根据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政府决定逮捕或起诉某人,并不说明这个人就一定有罪。无论引起多大公愤,无论媒体导向如何,一切都要由法律事实说话。这个原则已经贯穿于美国整个司法实践当中。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检察官办公室日前起诉了参与逮捕黑人青年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的六名警察,其中一人被控犯有二级谋杀罪,其他几人被控犯有过失杀人罪或攻击罪等。格雷在被警察拘押期间脊椎严重受伤,并在一周后死亡。事件发生后,巴尔的摩市爆发了震惊全美的骚乱和暴力示威,以致市政府不得不调派国民警卫队维持治安,并一度实施宵禁。

巴尔的摩示威群众打着横幅:停止种族主义警察的恐怖行径(2015年5月2日)

这六名警察被起诉后,巴尔的摩市一些市民举行了“胜利大游行”以表庆祝。巴尔的摩市总检察长玛丽莲·莫斯比(Marilyn Mosby)在宣布起诉书时说:“巴尔的摩市人民和全美示威者们,我听到了你们发出的‘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的呼声...在我代表这个年轻人伸张正义的同时,真诚地需要你们的和平”。莫斯比表示,调查发现,警察对格雷实施的逮捕属于违法行为。目前,这六名警察已经被停职,等候审讯。该市的局势正趋于稳定。

但是,一些警方人员对莫斯比的说法提出了严重质疑,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位是威斯康辛州密尔沃基郡警长戴维·克拉克(David Clarke)。克拉克在接受福克斯广播公司的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批评对这几名警察的刑事起诉构成了司法不公。克拉克认为,莫斯比的讲话如同一项政治声明,反映了暴民在示威中的呐喊和呼声。克拉克指出,莫斯比在审议这个案子时,对于任何与法治以及美国法律体制不相符合的声音,她都不应该听。克拉克还说,这几名警察如同“政治囚犯”,“被当作人祭献上,如同红肉扔给了愤怒的暴民。”

法律专家强调,对这六名警察的起诉和审讯必须遵循美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亦即无罪推定原则。根据这个原则,被告在被判定有罪之前应该被看作是无罪的,因为在审讯被告之前先假定其是无罪的,然后再根据法律事实和证据作出判断,决定此人是否有罪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有罪,就可以避免许多冤假错案以及因为报复而嫁祸于无辜的情况发生。

但是,这个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以及保护被告权利的原则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常常因为民众的反应以及媒体的介入而使审判的公正性受到影响。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俄亥俄州的一起轰动全美的凶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俄亥俄州医生谢波德的妻子玛莉林在自己的家中被人强奸并杀害,警方以涉嫌杀妻罪起诉并逮捕了谢波德。审讯前,媒体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有些报道把他描述成一个花花公子,还有些报道指责他是杀人犯。审讯期间,陪审员没有被隔离,警察、检控官、证人、甚至法官也在媒体上纷纷亮相。最后,陪审团判定谢波德犯有二级谋杀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

这个案子经上诉最后到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庭判决说,下级法院对谢波德的审讯不公正,因为陪审团受到媒体宣传的影响,要求立即释放谢波德。虽然谢波德在重审中被判无罪释放,但这是他已经在监狱中被关押10年之后,而且他在出狱后没几年就去世了。这个案子对美国刑事案件的审讯产生了重大影响,从此以后, 陪审员在审讯期间必须接受隔离,不听新闻或读报,不得与任何人透露审讯的情况,已经成为全美普遍的做法。

法律人士普遍认为,人们因为失去一个年轻的生命而群情激愤,甚至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行为,这可以理解,针对巴尔的摩市这六名警察的犯罪指控如果成立,他们必将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是,法律也给予这些警察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政府在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证明他们有罪之前,必须过滤掉一切外在的声音,假定他们是无罪的。这样才能保证司法最终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