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李明哲案凸显两岸交流风险与价值观重大差异

邱垂正: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11月30日,张佩芝摄)

针对台湾公民李明哲11月28日被中国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台湾政府在当天发表声明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此案对两岸关系势必造成负面影响,呼吁陆方尽早释放李明哲。陆委会星期四表示,此案凸显两岸在制度和法治及价值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呼吁台湾民众从事两岸交流时必须特别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针对台湾公民李明哲被中国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及接下来台湾政府的后续营救计划,陆委会在例行记者会上做出五点声明。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说,第一,李明哲无罪。台湾政府、绝大多数台湾人民及国际社会都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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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李明哲案凸显两岸交流风险与价值观重大差异

一个人的言论无法颠覆政权

邱垂正说:“宣扬民主理念无罪,一个人的言论无法颠覆政权。台湾人民曾走过政治、社会及思想的解严。台湾人民深刻体会到,言论表达及理念的宣传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促进社会融合,文明发展的核心动力。我们相信中国大陆绝大多数没有发出声音的民众,能够真正理解台湾人民今天的声音。”

邱垂正表示,第二,从李明哲失踪到被宣判,以及昨天国台办发言,一再凸显两岸在制度、法治、价值观等层面的重大差异,两岸要能维持和平发展,大陆必须严肃正视这个事实,采取有效方法积极缩小差距与跨越价值障碍。第三,对李明哲家属表达敬意,未来会持续协助家属让李明哲早日返台,也对各界对此案的帮助表示感谢。

呼吁台湾民众在两岸交流时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第四,因为此案,两岸更需交流,台湾政府将持续推动交流化解分歧。邱垂正说,但因为李明哲案的发生,政府也会持续滚动检讨各种交流政策,做出适当因应。邱垂正说:“李明哲案凸显出在两岸交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政府呼吁国人,中国大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制度与台湾或国际民主体制有非常大的不同,在从事两岸交流,要特别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邱垂正指出,近年来中国大陆通过一系列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包括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及网络安全法等,这些法规中针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模糊定义,再加上违反时伴随的法律责任,都增加了台湾民众在进行两岸交流时的风险。

针对美国国务院和美国重量级议员纷纷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李明哲,邱垂正对国际社会声援李明哲表示欢迎与感谢。

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规定无法每周探视受刑人

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在此之前表示,希望每星期都能探望李明哲。陆委会在回答美国之音提问时呼吁中国大陆依照相关规定让家属进行探视,但至于是否每周都能去探视,邱垂正指出,中国大陆就探视受刑人的规定和台湾不同。

他说:“两岸对于受刑人家属探视有不同规定。在台湾受刑人家属探视,只要是上班日,周一到周五都可以做接见的登记。但在中国大陆,依照规定,大陆受刑人家属探视则是一个月一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次不超过3人,这些规定都是陆方的规定,虽然如此我们仍然会尽一切努力,协助家属前往中国大陆进行探视。”

邱垂正最后感谢各政府部门对本案的协助。他说,李明哲是我们的国民,我们没有失望的权利,会继续努力,寻求各种有效的、有必要、有助益的营救作为,直到李明哲返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