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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8:11 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

中国向社会征集保守国家秘密法意见


中国就有关国家机密的法律向社会征询意见的截止日期即将临近,舆论对这部法律的修改以及这部法律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影响的关注日渐提高。分析人士除了敦促改革保密制度,使之民主化,与国际接轨外,也注意到修改草案中新增的开放性条款。

中国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的截止日期为本月31号。中国民间提出的修改意见汇总目前还不得而知,因为按照人大规定,所有意见均以信件方式寄到指定机关,即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全国人大是6月27号面向社会征询保密法修改意见的。

*政府将加大控制力度*

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列出了政府可能通过修改保守国家秘密法重点加大控制力度的一些方面,例如,加强国家对电子信息资料存储以及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连接等。

中国湖北民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说,有关保密议题的讨论最近非常热烈,沸沸扬扬的力托案是一个集中代表案例,尽管案件涉及的是经济问题,其实中国保密法问题影响更深的领域还是政治层面。他说:“在政治领域,或者说,政治人权领域, 当局利用所谓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危害国家安全,以这个为借口,对异议人士进行打压。现在保密法进行修改,我们认为,修改应该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

华尔街日报说,中国的国家秘密法因界定模糊长期受到批评和质疑,成为当局指控异议人士和新闻记者、阻挠案件当事人会见律师、乃至进行秘密审判的依据;在经贸上,中国保密法规的模糊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中的风险,特别是在同中国国企打交道以及处理潜在敏感经济信息的时候。

*国家秘密与公民知情权*

分析人士认为,主权国家制订保守秘密法无可厚非,问题是现代公民社会要掌握好国家秘密和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关系。

设在澳大利亚的和解智库创始人丘岳首说:“在海外,所谓国家机密,国民都比较清楚,哪一类是国家机密,哪一类不算国家机密,不大那么模糊,公民社会这一点非常重要。”

丘岳首阐述保守国家秘密同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关系时说:“既然是公民社会,公民的权利怎么理清?哪一方面应该维护国家的利益?哪一方面应该是公民拥有的公民权利?这些必须清晰,否则就是不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样国家秘密就成为一种武器,成为一种惩罚敢言人士和异见人士莫须有的罪名。”

*应消除模糊不清的法律条文*

和解智库在书面声明中说,国家保密法的修改尤其应重厘清哪些是公民应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哪些是公民可以知情和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政府”之类的说法都是法律条文所忌讳的模糊文字,这些措辞随时可以伤害批评政府的意见人士。

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批评说,中国的国家保密制度是以《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核心,该法可能是中国政府“政治滥用”、控制获取信息渠道以及惩罚异议人士“最强有力工具”。

该组织呼吁,中国应该建立对国家秘密类别的独立审查机构,建立符合国际法标准的国家秘密定义,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规定要“狭窄”等。

*可能增加开放性的条文*

不过,中国人权也注意到中国保守秘密法修订草案中的一些积极迹象,认为中国人大提交的修改草案的确包括了一项可能增加“开放性”的条文”,即“国家秘密解除的建议程序”。中国全国人大6月27号公布的修订草案第17条说,在预设和限定保密期限届满或者信息不再需要继续保密的情况下,信息可以解密。

关键词: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知情权,参与权,力拓案,解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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