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首席大法官说,政府限制国家制药机构提供[尼维拉潘]药物的政策违反感染艾滋病的母亲和她们的婴儿享有健康保健的宪法权利。根据一项严格的规定,如果提供这种药物给母亲和婴儿,而且婴儿当时不食母奶,这种克制肿瘤的药物有助于防止艾滋把艾滋病毒传给婴儿。
宪法法院全体11名大法官作出了意见一致的裁决。首席大法官查斯卡尔森下令政府在现有的财力物力范围内,提出一项全面计划防止母亲把艾滋病毒传给婴儿。这项裁决受到工会、政党和支持艾滋病防治团体和人士的普遍欢迎。
[治疗行动组]是一个防治艾滋病的活动团体。这个组织向法庭提出了诉讼。[治疗行动组]的国家经理葛芬说,法院裁决的主要部份准许健康保健人员而不是政府官僚来决定如何对感染艾滋病的母亲进行治疗。葛芬说:“重要的一点是,决定权属于医生和医院院长,而不是卫生部长或卫生部人员。这项决定必须由医生和医院院长做出。法院的裁决还说,在医院不具备这一能力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在那些医院和诊所创造这种能力。”
今年四月,政府戏剧性地改变了立场,准许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和被强奸的妇女使用这种药物。政府对法院最近的裁决表示了赞扬。卫生部发言人兰伯特说,法院的命令是“可行的”。兰伯特说:“我们相信,在那些有能力展开项目的医院。政府会协助他们这样做。政府将继续训练人员,因此,所有的妇女都会享有防止‘母婴传染’计划的好处。”
当局早些时候曾表示,政府不服下级法院的裁决而上诉,希望宪法法院能有政府所说的“明智裁定”。政府说,下级法院的裁决将会剥夺政府制定政策的权力。宪法法院说, 它的裁定在这方面不具任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