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导说,美国白宫的律师们告诉布什总统说,他不需要事先取得美国国会批准就可以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
*宪法权力*
许多报道援引未经透露姓名的官员的话说,布什总统的律师们告诉他说,他不需要国会授权就可以下令攻打伊拉克。他们说,他们已经有了一项支持反恐战争的决议,另外,1991年海湾战争开战前,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决议,授权对伊拉克采取行动。报导说,白宫律师表示,美国宪法赋予总统采取这类军事行动的权力,不需要寻求国会的同意。
*相关因素*
白宫发言人弗莱舍拒绝证实布什总统的律师已经表达了的意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弗莱舍明确表示,在是否征询国会同意的问题上,总统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他说,一旦到了时候,布什总统将把一系列相关因素考虑在内。有些国会议员说,在议员们下星期复会以后,他们将争取在伊拉克问题上通过一项决议案。这些议员说,目前情况严重到不能忽视的地步,国会必须要采取立场。
*国会磋商*
上一次国会就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展开辩论是在海湾战争开战以前。那时,布什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担任总统。老布什总统的顾问们告诉他说,他不需要国会的批准就可以采取行动,尽管如此, 老布什还是提请国会表决。
布什总统最近几个星期曾经在许多场合表示,在伊拉克问题上,他在做出任何决定以前,打算先跟国会方面磋商。但是,他避开了是否寻求国会正式表决的问题。
是否要取得国会的正式支持,是布什总统在决定如何对付伊拉克领导人萨达姆�侯赛因的时候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之一。 布什总统曾经表示,伊拉克发展和掌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欲望对全世界构成了威胁,因此,必须变更巴格达的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