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家法院判处十五名被取缔的法轮功成员徒刑,其中最长的达二十年。今年早些时候,法轮功成员劫持了电视台的信号,播送了抗议镇压的录像带。
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说,这十五名法轮功成员被判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策划破坏法律实施。【新华社】的报道说,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被告4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星期五的宣判异常的匆忙,因为审判星期三才开始。法轮功的电视宣传开始于今年三月五号。当时,在吉林省,原定播放的节目被打断,观众看到了反对政府镇压法轮功的录像带。从那以后,法轮功成员陆续在中国其它地方采取了类似行动,劫持电视信号,宣传法轮功。
法轮功在香港的发言人肖文红说,警察正在东北地区大批逮捕法轮功成员。肖文红说:“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十分可怕。我记得在三月五日事件中,在事发之地的吉林有五千人被逮捕,我们听说他们受到野蛮的折磨,其中有人被折磨至死。”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在接受美国之音中文部驻香港记者采访时称,劫持官方电视信号宣传法轮功的举动是“正义”与“和平”的,不应被判罪。他说:“长春电视台播放法轮功真相这件事,要是有人这样做,其实是正义的行为,而且也是理性和平的举动。这样的做法是把真正的舆论工具还给人民。他们并没有罪。他们不应该被判刑。我们希望他们马上被释放出来。”
中国1999年取缔了法轮功,将其定性为“邪教”。中国试图通过把大批法轮功成员送进劳教营而清除对法轮功的支持。中国当局承认,一些法轮功成员在被拘留期间死亡,但是当局声称,这些人是因为绝食或拒绝接受治疗而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