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士顿的[中国司法观察]日前决定,将对前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前中国银行副行长朱小华等人受贿案进行调查,并向该案的当事人提供援助。
由哈佛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八九民运学生领袖王丹担任协调人的[中国司法观察]认为,朱小华、香港商人刘希泳,前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三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受到了极大的不公正对待,其整个羁押和审判过程违反了中国本身的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他们的人身自由以及其它的宪法权力遭到了严重侵犯,审判所适用的实质性法律也是牵强附会。朱小华等三人是在急速的经济改革和市场经济转型与滞后的法制以及强烈的政治干预过程中的牺牲品。
*从头到尾都是冤案*
哈佛大学法学硕士陈小平说,朱小华案件中的港商刘希泳从头到尾都是冤案,他的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形象。陈小平说:“朱小华案件中更重要的案件可能是刘希泳案件。因为他是香港很大的一个富翁。他的资产大概有四五十亿港币的资产,在中国有很大的投资。这样的人因为中国共产党对他进行‘双规’,他不是共产党员,也不是中国公民,中国政府对他进行‘双轨’,然后到现在还不放他。我们认为这里头有严重的违法乱纪。如果把这个事情向外披露,将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形象,因此我们希望把刘希泳案件披露出来,以引起中国政府的注意。”
*朱小华被判15年*
[中国司法观察]成立于去年十月,由旅居美国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士组成。协调人王丹表示,该组织工作主要是处理一些能够代表中国现存法律制度的缺陷和漏洞的个案,有利于提出一些正面意见。王丹说:“关注的朱小华案,实际上牵引的是一系列包括‘双规’等问题在内的法律上的漏洞。所以我想[中国司法观察]未来主要的方向是处理具体案件。包括提出法律意见,代理有关的官司等。”
朱小华本人已经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15年徒刑。香港居民刘希泳在原来被控罪行查无实据后,改控其行贿郑光迪,并已开庭审理,但至今未判。郑光迪收受刘希泳贿赂罪名无法成立,法院又以他收受其他人九万元判处五年徒刑。[中国司法观察]指此案是中国黑箱政治操纵的结果,是中国最高当局对此案进行了强力介入。王丹表示,[中国司法观察]已经获得该案该案部分当事人家属授权,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并就该案办案中的违反人员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
*直接影响:提供法律意见*
[中国司法观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中国进行实际操作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呢? 在纽约执业的律师李进进表示,象这样的组织在中国也并非完全没有着力点。其最大的作用可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除了通过专业人士对典型的有争议案例的调查和分析,引起社会的反响,推动中国的宪政改革,直接的影响则是对一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诉。李进进说:“在中国目前司法不独立,律师在政治上也相对不独立的情况下,中国司法观察很难象在西方国家一样利用律师代表团直接地进入中国的诉讼活动。”
根据李进进的了解,[中国司法观察]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条款,比如中国宪法规定随意拘留、刑讯逼供违法等,由海外的法律专业人士,向一些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由他自己提出申诉,在中国法律框架的程序内争取司法公正。李进进说:“英文叫Preset,这在中国、在国外就是以个人的名义提出申诉,没有律师代表的。这种控辩也好控诉也好,在国内外都是通行的方法。”
*推动中国实施宪法*
原中国公安部所属的〖群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于浩成,现在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访问学者。作为[中国司法观察]的成员,于浩成表示,这一机构的成立将推动中国对实施宪法进行监督。于浩成说:“现在我们大家都很清楚,中国现在是有宪法而没有宪政。宪法都摆在那里,很多都没有很好实行。比如说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都有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游行示威的权利,可是实际上并没有这种权利。公民在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就受到政府的压制。政府侵犯人权的事情也得不到处理。这些事情说明现在非常有必要,在我们促进中国实施宪政的话,有必要成立一个象司法观察这样的一个机构。”
于浩成表示,该机构开会讨论时提出了许多个案,条件比较成熟的案子已经开始进行。他本人主持的案子是江泽民违宪卖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