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啤酒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申请一再搁浅,而青岛啤酒等大陆啤酒却积极抢攻台湾市场,引起台湾各界的关注。
*青岛燕京“抢攻”台湾啤酒遭拒*
台湾市场去年开始对大陆生产的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等啤酒类产品开放,但是台湾啤酒却由于无法在大陆通过商标注册而至今没能打入大陆市场。[台湾菸酒公司]披露,台湾啤酒已经受到了来自大陆的啤酒的冲击,去年的市场占有率衰退了将近一成,从原来的83%滑落到75%。
台湾民进党立委蔡启芳指出,青岛啤酒等大陆啤酒抢攻台湾市场,造成去年台湾啤酒销售下降,而台湾啤酒向中国政府注册商标却被拒绝。他指称两岸酒类贸易存在不对等的往来,并且呼吁台湾消费者抵制大陆啤酒,饮用台湾啤酒。
蔡启芳说:“中国政府如果执意如此的话,我们认为台湾人民应该拒绝喝青岛啤酒和燕京啤酒。”
*名不正则言难顺*
[台湾菸酒公司]副总经理魏□萱对美国之音说明了台湾啤酒在中国大陆注册遭到驳回的情况。他说:“他们(大陆当局)认为,台湾是一个省的区划名称,啤酒又是一般商品的通称,没有特殊性,所以驳回。经过我们申复,说这个商品已经在美国和欧盟注册了,但这个案子还是被驳回了。”
魏□萱表示,目前[台湾菸酒公司]英文名称「TTL」已在大陆获准商标注册,以[TTL]为名的小瓶装啤酒已在厦门等地进行小额贸易。但是,「TTL」这个名称不如「台湾啤酒」的名声响亮,因此,在两岸加入WTO后,台湾菸酒公司以「台啤」及「台湾啤酒」两种中文名称再次向大陆提出商标申请。 魏□萱说:“我们在去年加入WTO以后再次提出申请,因为我们认为有进一步申请的必要,所以提出了台湾啤酒中英文名称的注册申请。目前还没有答复。”
*“第二重意义”应一视同仁*
中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公众知晓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认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台湾烟酒公司]的魏□萱指出,台湾啤酒早在几年前已经向大陆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台湾啤酒“波浪形图案”在1999年已经通过大陆商标注册,但台湾啤酒的“文字”却被大陆方面以“省级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驳回。[台湾菸酒公司]虽曾提出在欧盟、美国等地注册资料,试图证明台湾啤酒有地名以外的“第二重意义”,但是,在2000年12月还是以同一理由被驳回。
台湾经济部官员卢文祥指出,虽然两岸已加入WTO,但是,除非台湾方面可以证明这是对台湾普遍性的歧视,否则台湾啤酒的商标注册申请受挫的个案,还是无法透过WTO架构下的争端委员会寻求调解。 卢文祥指出,[青岛啤酒公司]早在1995年举证“青岛啤酒”有“第二重意义”,不只是青岛地区生产的啤酒,因而通过了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他希望大陆方面依照这个案例,尽早通过台湾啤酒在大陆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