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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3:32 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日法院判二战中国劳工刘连仁败诉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星期四对二战期间中国劳工刘连仁诉讼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一审命令日本政府支付2千万日元赔偿的判决。原告被判败诉。刘连仁诉讼辩护律师对判决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反映了日本国内反华情绪的判决,是不公正的。

刘连仁诉讼的辩护律师南典男指出,星期四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对许多事实作出认定的同时,却驳回一审做出的命令日本政府赔偿2千万日元的判决,前后自相矛盾。

判决书认定日本政府为了隐瞒真相销毁外务省报告的事实;强行把刘连仁抓到日本强迫其劳动的事实;并认定日本政府违反对刘连仁保护的义务;还认定存在损害赔偿。尽管如此,判决书以日中两国没有关于国家赔偿的相互承诺为由,驳回一审判决。

*辩护律师指法院曲解“相互赔偿”*

南典男律师指出这是对“相互赔偿”做出的曲解。判决的解释是,日本如果适用国家赔偿法,中国也必须同样适用。然而,1958年,刘连仁返回中国时,并没有得到中国国家的赔偿,因此不能根据日本法律对其给予赔偿。南律师指出,“相互赔偿”是从人道立场为受害者提供补偿,而日本以一方没有赔偿为借口拒绝赔偿,这是非人道的,也与“相互赔偿”的人道救济立场背道而驰。

刘连仁1913年生,1944年被日军从故乡中国山东省强行带到日本北海道煤矿当矿工。1945年7月,他与四个劳工一起逃到附近山林,后来与难友失散。他不知道战争结束的消息,竟在山里躲藏了13年之久。1996年,刘连仁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要求赔罪,并提供赔偿。2001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虽然没有认定日本政府对强行抓人负有责任,但是以政府怠慢救济义务为由,认定日本政府的行为属于不法行为,判定日本政府向刘连仁支付2千万日元赔偿。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对中国劳工诉讼做出的原告胜诉判决。然而,刘连仁没能听到这一消息,在他87岁的2000年离开了人世。

*日本400律师为中国受害者服务*

日本国内有一些援助像刘连仁这样的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民间组织,金子就是这一组织的成员。她对星期四的判决表示遗憾,她说他们今后打算开展国民签名活动,要求小泉首相和政府尽快解决中国战争受害者问题。

律师南典男介绍,日本全国有400多名律师为中国战争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前往中国调查,基本都是自费,目前他们正在为18个诉讼辩护,其中除了劳工诉讼以外,还有最近发生在中国的日本遗弃的毒气事件以及慰安妇诉讼等。

这些诉讼自2002起出现多起胜诉,改变过去接连败诉的状况。但是南典男对此次败诉表示警惕,认为此次判决的背景是日本国内反华情绪的反应。他说,目前日本国内反华情绪凸现,民族主义抬头,司法判决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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