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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0:12 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仅千分之二中国上访者能解决问题


中国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准许群众向政府表达意见,但是许多到北京上访的人士认为,他们不但受到冷漠对待,有的时候还被遣送,关押甚至殴打,使得上访人士更感到伸冤无门。

根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公安司法机构都必须打开信访大门,接受各地成千上万的上访人士敲门求助。过去20年,中国法院接待处理民众来信来访的案件增加了500倍。中国国家信访局也承认,群众信访总量目前仍然呈上升趋势。而且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中,8成以上是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应予解决的。据2004年的调查显示,实际上通过上访解决的问题只有千分之二。

*信访制度不能代替法律*

有的专家学者认为,信访制度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特色,但是不能完全代替法律制度。也有学者认为,信访机构终究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义务,按照公务员法和依行政实施纲要来行政,才有利于根本解决问题。

北京一个研究社会问题的研究员指出,信访制度不但无法解决人民的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和困扰,因为许多问题牵涉到法律和行政部门,必须通过正常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这名研究员说:“法律要是有效,行政要是得力,要是有效,信访那就得取缔了,信访机构的取缔,那这个条例就得取缔,信访条例要是有效,你能解决社会矛盾问题,那乾脆就把政府和司法机构都取消,把宪法取消,你就这么一个信访条例就解决中国所有社会矛盾了?”

* 权大于法,法律无尊严*

一名来北京上访过的下岗人士说,他因为一个房屋购买合同纠纷和法院打过交道。他指出,因为法院院长的出面干预,使得原先法官判决他胜诉的案件,后来又被改判败诉。这让他看到了司法制度的缺陷。他表示,在中国,行政或者党政的权力大于法律本身,一个人的意愿,大于法律制度本身。他还指出,裁决他胜诉的法官向他表示,院长是领导,必须服从。

这名上访人士说:“他原话就是说,‘这个事很明白,原来是给你出了判决了,我是支持你的,而院长领导不让这么弄,我作为一个普通法官,我得服从领导,我没办法,我个人还是支持你的,不行你还上诉吧,上诉还有机会。’”

这名上访人士由于下岗多年一直领不到工资,而多次上访市委,结果都求告无门反而被殴打。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他表示,中国共产党党章有规定,任何一个党员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直至中央。也就是说他可以向包括中央在内的任何一个组织反映情况。

这名上访人士说:“工作人员说,‘你党员算个屁’。后来把我打伤了,打伤以后我怕你们不相信,我后来经安阳市中华路派出所鉴定,我是被打成轻微伤。”

*信访机构庞杂协调能力有限*

中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有限,缺乏有效的制约。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适当的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实行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增加,各种问题和矛盾都从地方转向中央,而中央又无法使问题得到解决,以至于出现更多的问题和弊端。

中国现在强调“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而目前不断出现的上访热潮,如何降温,如何使得上访人士获得及时的协助与公正的处理,将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改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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