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中国美国商会星期三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实施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新限制。中国美国商会称“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是中国在履行WTO协议方面的一个倒退,同时也会使中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代表上千在华公司*
代表1000多个在华公司企业的中国美国商会认为,中国官方新华社9月10日发布实施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在构建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努力方面只会与北京自己做出的市场准入承诺相矛盾。
*履行昔日承诺*
中国美国商会媒体及娱乐论坛主席戴思凯在接受中文部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取消新华社的新限制。
他说:“我们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实施新的管理办法,以确保这些条例符合中国对WTO做出的承诺。”
戴思凯表示,中国政府在过去所做出的承诺中曾允许国际新闻机构直接与他们的中国客户打交道。
他说:“大约在1996,1997年的时候,新华社曾经颁布过一些类似的规定,试图控制国际媒体在中国的运作。经过长时间的讨价还价之后,达成协议,允许国际媒体直接向他们在中国的客户出售新闻产品。新的规定是对原来协议的一个倒退。”
*遵守国际惯例*
中国美国商会媒体及娱乐论坛主席戴思凯表示,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新华社没有同外国新闻机构或者在中国的贸易夥伴就有关事项进行过任何磋商。而新的规定,总的说来,也是与国际惯例不相符的。
新的办法规定,新华社拥有独家发布外国通讯社信息的权力,使国际新闻机构无法直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信息。新华社还有权删除他们认为威胁中国社会稳定或者国家统一的信息。
*避免利益冲突*
戴思凯说:“一个主要的担忧就是,规定可能会干扰财经市场重要信息在中国的及时顺利流通。我们还担心授权中国最大的新闻机构去监管新闻市场会出现的利益冲突,导致媒体市场垄断。”
戴思凯认为,在实际运作当中,这些规定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首先,它在信息市场上给国际新闻媒体以及其它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极大的风险。其次,它会干扰金融市场的信息流通,对需要及时做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公司产生关键影响。第三,新华社作为行业的竞争者同时又是监管机构,存在多方面的利益冲突,的确应该引起中国政府的正视。中国美国商会希望中国当局能够迅速采取行动成立一个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
*新规定损害中国金融机构*
戴思凯表示,官方新华社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对中国发展自身金融和商品市场的努力也会造成伤害。
戴思凯说:“中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需要得到与全球银行和金融机构同样、同步的信息。如果他们没有这样的信息,他们在竞争中就要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