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说,美国每年有350多人在警察的追捕行动中丧生。嫌疑人没停车而警察以他们的巡逻车截停嫌疑人汽车的高速追捕尤其危险,预计美国最高法院将听取这种方法是否违宪的辩论。
警察高速驾车追捕嫌疑人是危险的,常常也是致命的。
现年19岁的威克特.哈利斯一天深夜在乔治亚州路面潮湿的高速公路上的经历让他深深体验到这种危险性。他驾车的时速高达145公里,他没按警察的指示把车停下,之后发生的事永远改变了他的生活。
“5666,可以对他实行精确拦截吗?”
“把他截住,把他截住!”
副警长提摩西.斯科特高喊的“把他截住”是采取“精确截车技术 (PIT)”的指令。警官驾车以一个特别的角度轻轻碰撞逃跑的车辆使其打转并失去控制,迫使它停下来。
这种行动很危险。哈利斯的律师说,哈利斯的凯迪拉克车失去控制,翻倒在路基下,使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说:“哈利斯现在全身都瘫痪了。”
*裁定警察作法是否违宪*
预计最高法院将听取哈利斯案子双方关于宪法是否保护私人不受这种精确截车技术侵犯的辩论。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抓捕。因此,如果最高法院判定斯科特警官的行动不合理,他将失去他的豁免权并可能受到起诉。
美国各城市也正在考虑是否要禁止或限制高速追捕。
*双方律师言辞交锋*
哈利斯的律师说,哈利斯只不过是一名吓慌了的违规驾车者。他当时是在驾照被吊销的情况下开车。他说:“事实是,有人开车不顾安全或者违反了交通法规,难道这就成为使用致命手段拦截他们的理由吗?”
斯科特副警长的律师表示,斯科特的行为正当。他说:“问题在于,警官在面对突然出现的危险状况时必须立刻作出决断。这不是斯科特警官个人的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警察在阻止嫌疑人逃跑时到底可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