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印尼的立法机构正考虑制订一项“容忍法案”,宗旨在兴建崇拜场所以及吸收其他宗教信徒归信等问题上,减少穆斯林和其它非主流宗教之间发生摩擦。但是人权组织担心,这项法案可能发生相反的效果。
最近几年来,印尼发生攻击少数宗教的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暴力事件,大部分出于伊斯兰激进份子的挑动。他们反对在穆斯林的社区里兴建基督教堂。他们还反对穆斯林改信基督教或其它宗教,并且反对让印尼伊斯兰教的艾哈迈迪亚派宣讲他们的信仰。
*人权团体担心“容忍法案”引起更多冲突*
容忍法案是针对这些宗教情绪,对宗教上的争议行为和团体设定限制。但是人权团体说,这些规定将限制非主流宗教的权利,并且将引起更进一步的冲突。
“人权观察”的伊莱恩·皮尔逊说,事实上,这项容忍法案是印尼宗教事务部提出的。印尼宗教事务部曾经呼吁禁止伊斯兰教的艾哈迈迪亚教派活动,这一点就足以令人关切的问题。她说,根据这项法案的规定,非主流宗教如果不能获得多数民众的同意,建筑崇拜场所的难度更加提高。如此将扩大了宗教之间的隔阂。
皮尔逊说:“我们所关切的是,这项议案对于非主流宗教的信徒,只会造成更进一步的歧视。它基本上只是将所有有关限制艾哈迈迪亚教派建筑崇拜场所的法令大法,以及其它有关条文集于一处。借此将一些宗教团体边缘化。”
尽管印尼的二十万艾哈迈迪亚教派信徒认为他们也是穆斯林。他们却得不到伊斯兰主流派的接纳。因为他们不认为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是最终的先知。
**多方呼吁履行宗教平等原则**
一个多元宗教对话组织“亚洲穆斯林活动网络”的鲁比·柯立法,对容忍法案中的一个条款禁止宗派性的教导感到忧虑。这个条文是为了禁止艾哈迈迪亚教派而立的。她说,印尼政府应该专注于对宗教团体的保护,而不是评断任何宗教的信条。
柯立法说:“容忍法案中对宗教的保护,应该被强调出来。而不是在讨论艾哈迈迪亚教派的教义是否正确。这并不是我们裁判的领域。我们应该交给上帝来裁判艾哈迈迪亚教派是不是正确的。”
雅加达国立伊斯兰大学的讲师穆斯达·穆利亚,也是印尼宗教于和平会议主席。她说,容忍法案违反了印尼宪法中宗教自由的精神,以及印尼国父潘查希拉的团结民主的原则。
穆利亚说:“这项法案没有做到兼容并蓄。它没有包容民主,多元和人权的原则。而且对我而言,它并不符合潘查希拉的民主原则。 ”她进一步说,印尼政府应该保证所有宗教都受到平等的待遇,而不是限制宗教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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