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律师公会强硬反驳国务院白皮书

香港媒体大篇幅报道大律师公会的反驳声明(美国之音图片)

香港大律师公会星期三发表声明,逐点反驳国务院香港白皮书明文要求香港各级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员与政府官员等“治港者”,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基本法的重任,而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基本的政治要求。

公会认为,白皮书将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员公开而错误地定性为“治港者”的举措,将会对港人、内地人民和广大国际社会发出错误讯息,令人误以为法院是政府机器的一部分,并且同声同气,相互配合。

大律师公会还引用由现任政律司司长袁国强担任会长时,于2008年发出的大律师公会新闻稿,强调司法制度不应视之为“香港管治队伍的一部分”。公会特别指出,此立场至今依然有效。

声明强调,法治在香港社会以及文明社会中,内容远远超出“依法办事”及“依法施政”,还包含司法独立。而根据基本法,香港司法制度独立于行政及立法制度。

公会声明同时指出,香港实行普通法制度,法官和法院不应也不会学习或听命于任何人对基本法的“一锤定音式的最终解读”。

不过,政律司司长袁国强星期三回应说,大律师公会错误理解他当年的陈述,同意法官不应被视为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但白皮书所说的是广义的“政治体制”,不要以阴谋论解读白皮书。

在国务院星期二发表有关香港的白皮书短短一天后,香港大律师公会便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提出3点反驳,并强调都涉及司法独立这一核心价值,引发外界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