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月10日起禁止外国媒体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 美国之音

在北京一家网吧,电脑显示屏展示着必须正确使用网络的警方告示。

中国从下个月起禁止外国媒体未经事前报备和审批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4日联合发布第5号令,从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该规定第十条说,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与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企业或境外组织及个人进行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项目合作,应当事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这是中共当局收紧对人民从互联网获取信息控制的最新举措,凸显出中国日益受限制的政治气候,以及中国领导人寻求对公众言论和思想的控制。

长期以来中国法律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必须有经营许可证,外国互联网提供商只有同中国公司合资或合营才能获得。中国互联网的监管机构多次警告说,难控驭的互联网空间会对国内安全构成威胁,政府应决定让谁“进门”。

海外媒体公司,包括美联社,路透社,道琼斯,彭博新闻社,金融时报,纽约时报已投资数以百万计美元在中国用中文发表新闻报道,希望能吸引更多的中国受众。很多海外媒体在中国被封锁,这些机构的高管一直在私下跟中国当局沟通,希望能解除对他们网站的封锁。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之一“脸书”也急于进入近7亿网民的中国市场。

但是,中国新出台的规定将只允许全资中国公司在获得当局批准并获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而且这些公司还要实行自我审查,不得发布任何包括损害国家团结,主权和领土完整,泄漏国家机密,危及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传播谣言,破坏社会秩序,侮辱和中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等信息。

中国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说,“在制定互联网业政策上,中国仍更加关注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利益,较少关心商业和个人利益” 。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鲍大雷(Paul Gillis)说,中国最近几个月推出的有关规定明确授予政府根据法律长期以来施行的审查权力,“过去很多的习惯做法现在被立法,中国可以说,这是在实行法治。”

不过,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中心教授陈婉莹说,新规定实施起来并不容易,“用印刷时代的规定来管理互联网行不通。在每个人都成为作者和出版者的时代,怎么能发许可证给媒体呢?出台这些规定,政府是在同市场力量和技术进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