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刚落下帷幕,在北京的驻华外国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批评北京冬奥会没有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独立报导环境,多位外国记者的报道活动遭到网络攻击甚至由于线下的肢体推搡而中断,协会敦促中国政府允许记者免于恐惧地采写真相。
FCCC: 中国阻挠记者报道奥运,并非孤例
驻华外国记者协会(FCCC)星期一(2月21日)在声明中强调,中国政府干预、限制记者报道冬奥会的情况并非国际奥委会口中的“孤例”,而是时常发生。当记者试图在奥运场地外进行报道,常常被中国的宣传和安全机构人员跟踪甚至推搡。
比如,荷兰公共电台(NOS)记者达斯(Sjoerd den Daas)在2月4日的奥运会开幕式上连线直播时,被一名戴着红袖章的便衣保安拖出镜头,迫使他中断直播。
在奥林匹克滑雪场附近,安全人员强行介入并阻止记者采访当地民众。法新社记者有一次试图在离鸟巢体育馆两公里、官方封锁区之外的的私家公寓里拍摄开幕式,却被警察阻止。
声明指出,中国当局对所有和奥运相关的拍摄都非常警惕。很多记者被告知,在公共场合做报道必须要先获得政府批准。比如,一家美媒记者被禁止在一家官方奥运商品店外报道奥运吉祥物,采访请求必须发给中国外交部。有一名记者甚至被警察告知,不许拍摄奥运会的标志。
还有几位记者因为发表有关奥运会的文章而遭受网络暴力,有些攻击甚至是由中国国家媒体账号和外交官员所煽动。
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研究中国体育的专家、人类学教授苏珊·布劳内尔(Susan Brownell)对美国之音表示,奥运期间外媒记者的采写自由理应得到中国法律的保障。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中国外交部拟定了一部保证外国记者新闻自由的暂时性法规,他们可以在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期间研究奥运会和相关事项,之后这项规定得到无限延长……有很多例子显示,在援引新法后,记者被当地政府骚扰后释放,并得以进行他们的调查。这部法规也被外界引用为奥运会推动中国向世界开放的成功之处之一。我不知道这部法规后来发生了什么。”
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废止当天,中国公布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规定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等。
“我们敦促中国政府遵守针对已认证的外国媒体的既定规则:也就是说允许记者预定和执行采访,免于国家干预的威胁,并且在公共场合自由报道。很不幸,当国际目光史无前例地聚焦中国时,这些规则无一落实。” 驻华外国记者协会在本周一的声明中呼吁道。
此外,布劳内尔介绍说,根据 2022年的《主办城市合同》(Host City Contract), 奥组委(OCOG)必须和主办国政府相协调,确保大约从比赛开始八周前一直到残奥会结束期间,不得限制媒体自由报道奥运会、残奥会和相关事件,也不得限制编辑独立性等等。
中国多管齐下控制奥运叙事
美国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研究主任莎拉·库克(Sarah Cook)近日撰文列举出中国在奥运会期间的信息控制措施,包括对运动员和记者进行监控;对政治言论和独立报道进行报复;对任何丑闻进行快速审查,即使那些丑闻与奥运会无关;阻碍外媒独立报道。
库克写道,“如果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公然违反他们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协议,例如协议保证媒体自由和禁止基于宗教或政治观点的歧视,国际奥委会将如何反应?或者,如果一个运动员确实对中国的侵权行为发表了看法,企业赞助商是否会站在他们一边,还是因为担心北京的反击而取消合同?”
国际奥委会在回复美国之音的查询时称,本次冬奥会受新冠疫情影响与以往不同,经认证的媒体需要在闭环系统内活动,有权进入比赛场馆。与此同时,国际奥委会没有授权和能力改变主权国家的法律或者政治系统,包括在奥运会之外向国际媒体批准记者签证的规章。
前美国驻亚洲开发银行大使陈天宗(Curtis S. Chin)在电邮中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在奥运会期间撕毁保障新闻自由的承诺,而国际奥委会缺乏真实、有效的执行机制。
他表示,“媒体对北京冬奥会的盛世强国式的报道方式,一部分被其他故事所削弱,包括农村铁链女的国内报道。一个更加自信的中国本该允许记者自由开放地报道北京冬奥。更强大的、应许的新闻自由本该给中国和中国人民带来长期福祉。"
今年一月底,驻华外国记者协会发布报告指出,2021年驻华外国记者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尤其是关于新疆和香港等主题的新闻报道。
北京当局去年三月曾表示,中国不承认驻华外国记者协会,该组织“不能代表近500位驻华外媒记者的心声”,并指该组织的报告“只是少数西方媒体记者的偏执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