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委员会发布报告,呼吁加强联邦资助科研安全审查

资料照片:美国国会大厦(2026年1月30日)

美国国会众议院一个专注讨论中国问题的委员会发布报告,呼吁加强对纳税人资助的科研项目的安全审查,以防止中国相关机构通过未披露的外国任职、资金安排及科研合作关系获取美国资助的研究成果。报告敦促国会通过相关立法,在联邦政府各部门建立统一的科研安全标准。

众议院中国问题特设委员会主席、密歇根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约翰·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星期二(10月13日)公布一份报告,名为“如何阻止中国窃取美国纳税人资助的研究成果”(How to Stop China’s Theft of America’s Taxpayer-Funded Research)。

这份长达40页的报告主要回应反对加强科研安全措施的观点,并援引委员会调查、联邦执法行动及监察长调查结果,反驳有关加强审查可能损害学术自由、阻碍科学创新、加重大学行政负担,以及高校能够自行有效监管科研合作等说法。

穆勒纳尔在声明中表示,反对加强科研安全改革的论据缺乏充分依据,国会应当通过相关立法,确保美国纳税人的资金不会被用于支持与美国政府认定存在国家安全风险的实体开展科研合作。

“美国的科研事业是我们最宝贵的国家资产之一,要保护它,就必须正视现实并采取行动,”穆勒纳尔在声明中说,“国会必须通过《保护创新与研究免受敌手侵害法案》(Securing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from Adversaries Act,简称SIRA),在整个联邦政府范围内建立明确、一致的保障措施,确保美国纳税人的钱不会被用于支持与美国政府已认定为国家安全风险的实体开展的研究合作。”

近年来,防止中国利用美国联邦资助科研成果已成为美国国会重点关注的国家安全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5月,穆勒纳尔与印第安纳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吉姆·班克斯(Jim Banks)共同提出《保护创新与研究免受敌手侵害法案》(Securing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from Adversaries Act)。该法案拟在联邦政府层面设立统一限制,禁止使用联邦科研资金与被列入美国政府限制名单的机构开展合作。

该法案适用于大学、国家实验室和私营机构,并将联合研究、共同发表论文、数据共享及人员交流等均纳入“研究合作”范围,同时允许在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科研或公共卫生利益时实施有限豁免,但须向国会报告。

目前,该法案尚未进入委员会审议或表决程序。根据美国立法程序,法案须分别获得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相同版本,并经总统签署后方可成为法律。

众议院中国问题特设委员会公布的报告还提出多项政策建议,包括加强科研项目获得联邦资助后的监督、统一政府各部门的科研安全标准、鼓励大学主动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以及在调查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更有效地运用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等行政措施。

与报告一同公布的,还有700多页此前未公开的非机密调查记录。这些文件涉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长办公室(NSF OIG)调查的多起科研安全案件,包括调查报告、暂停资格或取消资助资格的建议、往来信函、外国任职及人才招募计划相关文件、财务记录和联邦科研经费申报材料。

根据报告,这些案件涉及研究人员未披露的外国职务、来自中国机构的报酬、参与中国人才招募计划、未能履行科研时间和精力投入方面的申报义务,以及多次未向联邦科研资助机构披露规定信息等问题。部分调查发现,相关外国联系及信息披露缺失持续多年,并涉及多个科研资助项目和研究机构。

报告认为,部分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归类为行政疏忽或文件填写错误。委员会表示,公开这些调查材料有助于提高联邦科研安全调查的透明度,让研究人员、大学、政策制定者及纳税人能够独立审视相关调查证据,并了解委员会提出改革建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