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九十年前,中国当时的政府在伦敦证券市场发行了总价值两千五百万英镑的债券。一些仍然持有这些债券的美国人说,按照国际法惯例,他们有权向中国的现政府要求兑现这些债券。一个叫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的组织,目前正在华盛顿进行游说活动,希望美国国会和行政当局能够帮助他们从中国政府那里兑现一笔价值高达六百三十亿英镑的中国债券。
这六百三十亿英镑是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根据手中所持有的债券连本带利计算出来的。他们手中一共持有一万六千多张面值二十英镑和一千四百多张面值一百英镑中国政府在1913年发行的债券。根据连本带利计算的结果,一张面值二十英镑的债券现在应该值两百六十多万英镑,面值一百英镑的债券应该值一千三百多万英镑。
发行这些债券的是当时中国的袁世凯政府。袁世凯把这笔总价值两千五百万英镑的债券称之为�善后大借债券�,计划把借来的钱用于清朝结束后国家经济的重整。这笔债券的年利息是百分之五,每年支付两次,四十七年后到期。由于政府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都做出了担保,因此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和其它几家国际大银行都参与了债券的认购,然后这些银行又在伦敦证券市场公开出售这些债券。
*是否偿还旧债有例可循*
但是,从1939年开始,中国政府就停止对这笔债券支付任何款项。代表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的律师格林说,根据国际法准则和商业法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际公认的中国政府,仍然对偿付这笔债券负有完全的责任。格林说:�根据国际法准则,一个国家即使政府改朝换代,仍有责任继续履行国家的义务。比如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就继承了苏联时期所积累下来的债务,东德不复存在的时候,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也把东德的义务接了过来。我们这里所关注的债券是当时中华民国作为公认合法的中国政府的时候所发行的,当中国政府发生变化的时候,国家的债务并不随着消失或者改变。�
美国地方法院曾依照国际法准则裁定,中国政府应该对清朝末年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继续负有责任。不过,北京断然拒绝对前任政府所积累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在八十年代初,美国行政当局鉴于外交上的考虑,向美国高等法院建议推翻对中国政府的原判,而高等法院最终撤销了这项审判。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律教授费能文认为,如果起诉中国政府拒绝偿还1913年�善后大借债券�的案子到了美国法院,法院将考虑美国行政当局的外交政策,依照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先例,驳回对中国政府的起诉。他说:�任何涉及到美国对外关系的案子,法院都会向国务院徵求意见。法院不必照着意见办,甚至可以对国务院的意见置之不理。但是考虑到行政当局在制定外交政策中所起的特殊作用,法院一般会在遵照宪法和其它法律的情况下,尽量不去让行政当局感到难堪。�
不过,费能文教授说,从道义上、从国际法准则来看,中国政府的确有责任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这也是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不肯放弃的原因。基金会会长比安科女士说,最近几个星期他们都在华盛顿徵求美国国会和行政当局的支持,希望美国国会和行政当局能够敦促中国政府支付这笔中国债券。比安科说,她已经得到了多位国会议员的大力支持,预计将会有更多的议员支持他们。她说:�因为这些议员相信公正、相信法律。在美国政府支付债务的同时,他们认为其它国家的政府也应该如此。�
*中国是美国国债第四大债主*
美国财政部的数据显示,中国是美国国债的第四大债主,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表示,美国每年向中国支付的利息就超过四十亿美元,应该从中拿出一部份来补偿无法兑现那些中国债券的美国投资人。不过,乔治敦大学法律学教授费能文认为,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在华盛顿的游说活动很难成功。我认为他们得到美国行政当局的帮助是毫无希望的。我相信国会大部份人也认为这是个老掉牙的案子。除了坚决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几个右派议员之外,我认为不会有太多的人会关注这个案子。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要求中国还债的努力也因为一些人可能怀有的商业动机而受到损害。虽然美国的证券界实际上已认定1913年中国发行的这些债券只有收藏价值,但一些人仍然带着投机的心态在买进这些债券。有媒体报导说,一些债券交易人甚至以欺骗的手段,在倒卖这些债券,谋求暴利。耶鲁大学国际金融中心主任格茨曼对记者表示,新闻媒体如果把这些收藏品描述成价值连城的债券,就只会便宜了那些不法分子。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会长比安科否认基金会成员从事了不法交易。她说,这些债券持有人都是一些名符其实的投资人,他们仍然持有这些债券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政府有责任偿还这些债务,并且相信有一天他们能迫使中国做到这一点。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还表示,如果美国政府能帮助他们兑现这些债券,他们将拿出10%捐献给国库,并且把30%捐赠给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