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官员组成的中国委员会星期五举行听政会,就中国司法和执法系统目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了一系列专家的证词。美国的四个有关机构的专家在听政会上就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困境、中国警方拷打犯人、劳教制度的弊病和中国法律诉讼过程中取证的问题提供了证词。
*刑事律师地位有待提高*
就中国律师的地位和困难在听证会上作证的主要人物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孔杰融教授和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的海克特博士。两位专家都指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律师已经彻底改变了在毛泽东时代扮演的苏联式的“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律师的地位逐步获得了社会的承认,不少律师的经济地位提高,甚至成为半独立的专业人士。有些律师在商业交易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还有一些律师,为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工人的权益做出努力。两位专家说,中国律师虽然受到经济腐败和政治压力的干扰,但是他们的贡献尽人皆知。事实上,根据近年来的社会调查,律师行业已经成为中国最热门的行业之一。但是,两位专家同时指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例外。当然少数辩护律师在出名以后能够赚到很多钱,但是绝大多数刑事辩护律师经常面临困难、绝望甚至危险。两位专家说,虽然中国在1996年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允许嫌疑人或他们的家属自行选择辩护律师,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嫌疑人自己选择的律师经常不能参与刑事辩护。警方和公诉当局常常以各种理由拒绝让这些律师参与辩护。在一些律师获准为嫌疑人辩护的案件中,辩护律师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也经常受到警方乃至黑社会犯罪团伙的干扰或阻拦。个别坚持调查案件真相的辩护律师甚至受到威胁或人身攻击,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辩护律师也常常不能得到足够的发言时间,他们要求出庭作证的证人有时候不能或不敢作证。
*建议:加强对华司法交流*
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科恩教授说:“ 我很钦佩中国的律师和法律界的学者不顾这些困难做出的贡献。我想就改善中国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我们可以做的事情。第一,美国法律界人士应该加强跟中国的辩护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第二,通过加强对美中司法和执法制度的比较与研究,支持和加强跟中国律师的合作。第三,争取从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获得财务支持,用于帮助中国的辩护律师提高能力,改进的工作。”
*问题:普遍虐待在押人员*
美国西密西根大学专门研究中国和东亚事务的坦纳教授,在听证会上重点谈到中国监狱和劳改、劳教设施虐待在押人员的问题。坦纳说:“甚至中国公安部长贾春旺都承认,他所听到的最普遍的报怨就是在押人员被拷打,受虐待的问题。”坦纳说,尽管国际社会一再提出谴责,而且北京当局也多次公开批评管教人员殴打在押人员的行为,但是在今天中国的监狱、劳改营和劳教机构,看守人员拷打人犯的情况仍然经常发生。他说,由于中国正式的监狱和看守所已经有了监督看守人员行为的规定和准则,而非正式的劳教单位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相比之下,目前劳教机构的虐待在押人员的情况就显得特别严重。据不完全的估计,在中国拘押机构因看守虐待、拷打而死亡的在押人员每年都有数百人。坦纳说,甚至在中国的执法机构内部都有很多有识之士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这些建议包括,第一,加强对警察和检察人员的专业教育。第二,改革司法和执法领域现行的奖惩制度,惩罚虐待在押人员的人员。第三,对虐待在押人员者严加惩处。第四,公开宣传对虐待在押人员的人的惩罚,第五,鼓励那些被殴打和虐待人在押人员控告虐待他们的人。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洪美英女士介绍了中国司法机构惩罚非严重罪犯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洪女士重点批评中国过度使用劳教制度,扩大对一些本来不构成犯罪的人员的惩罚。她说,由于惩罚的环境和方法不当,一时失足的青年人在劳教期间变成道德败坏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