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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7:38 2024年5月4日 星期六

香港保安局强调秘密监察不侵人权


香港保安局长李少光表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规定和管理执法人员使用秘密监察方法调查案件,不会剥夺市民的人权。

他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说,政府最终是会以立法规管,但由于法例复杂,将来立法时要规管的除了执法部门,还会涵盖其他行业,包括传媒和例如私家侦探社等公众的秘密监察行为,不能够匆匆立法,需要作广泛的谘询,以免日后错漏百出。没信心可以在下个立法年度获立法会通过,所以暂时要以行政命令作中期措施。

*李少光:行政指令有迫切需要*

李少光又说,行政指令只是规管执法部门,并不是法例,政府是有迫切需要行政长官颁布指令。李少光说: “秘密监察是非法的、未合法的时候,是否我们现在就停止所有这些活动,使得大贼随街走,可以周围收黑钱,是否想恢复至六十、七十年代般。”

对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执法部门在进行秘密监察时应该由法庭授权,李少光有保留,认为有关做法会减低执法效率,绑手绑脚,一定要深思熟虑。”。

*谭惠珠:秘密监察令合理合法*

李少光又说,行政命令的规管反而是限制了执法部门的权限。而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也说,行政长官行使基本法赋予的权力,颁布秘密监察令是合理合法的。

她说,当年起草基本法的时候,已经赋予行政长官有权颁布命令,包括行政指令。而颁令规管执法机构使用秘密监察手法查案,既保障公众隐私和资讯自由,也维持公众秩序,行政指令是符合基本法的规定。

谭惠珠说: “现在所发布的行政命令,应可以取得平衡,即保障资讯自由、私隐的自由,以及香港的良好管治和公共秩序,因此我认为它并没有违反基本法。”

*涂谨申:做法是横蛮强政*

不过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就认为,秘密监察一定要经法庭决定。

涂谨申说:“因为百多个国家都是用法院签手令,那么如果你胆敢跟只剩下的一、两个,我觉得它做得出来,也很「沙胆」。如果曾荫权也用这态度,就是强政励治,强政是横蛮强政。”

涂谨申说,特首颁布的行政命令,并不能够解决问题,认为不应该等待下个立法年度复会后才讨论秘密监察令,建议即使现在立法会正在休会,政府也应该召开紧急会议,尽快展开立法程序,以免在立法前执法机构的秘密监察行动一旦再受挑战,对前线执法人员会造成很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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