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的美国人物档案里,我们要来看看人们如何改变了美国的思想、生活甚至行动。罗伯塔.罗珀在杀害她女儿的凶手得到减轻的判刑时,她觉得自己和家人受到二度伤害。罗珀把愤怒和痛苦转为发起一个机构和运动,让暴力犯罪的受害人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也能有发言权。
1980年代初期,上百名曾经遭受暴力犯罪伤害的民众开始发出声音,他们要求针对犯罪司法系统进行改革,让这些法律承认受害人的权利。
在过去,受害者没有权利得到有关司法审判的任何信息,也被排除在审判、判决和假释的决定之外。过去25年来美国大多数州的司法系统已经有了改善,这都要感谢像罗珀这样积极推动受害者权益的活动人士。她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英雄,后来成为这场运动中最有活力的代表。
*普通家庭遭受不幸打击*
罗珀是一个尽职的母亲,有5个孩子,在马里兰州东部一所小学当美术老师。1982年4月初,罗珀的长女、22岁的史蒂芬妮遭到绑架、强暴、凌虐,最后被开枪打死。两个陌生人凶手还肢解、焚烧她的尸体。
罗珀说:“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为什么是我们家?为什么是史蒂芬妮?接着就被那种无法形容极度的悲哀打倒,我们都在痛苦挣扎,我们的心都碎了。我们的生活都被打乱了,每天早晨我们得找理由起床,去做那些我们必须做的事。我有时走出门,在森林里大喊,我问上帝,为什么是我们?我祈求上帝给我力量让我渡过这个难关,告诉我该怎样使用这个力量?”
*被告只被判轻刑*
紧接着是两名被告的审判。她说:“我们天真地相信,再没有任何事可以改变史蒂芬妮已经死亡这个残酷的事实,我们以为审判的过程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我们错了。”
两名被告被判有罪,但是只得到轻微的判决,11年刑期还可以假释。罗珀和她的丈夫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以及审判过程中他们受到的待遇感到愤怒。
她说:“我们被排除在审判之外,对方的辩护律师说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情绪性,不相关的,是他们提出上诉的相关理由。我们得向其他4个孩子解释,我们不像杀害他们姐姐的凶手一样,我们无权得到相关的信息,无权参与审判,无权聆听判决。我们过去教导孩子要相信、要尊重的司法系统,现在都彻底的崩溃了。”
*绝望中奋起寻找出路*
罗珀说,她在绝望之余,努力要找出活下去的理由以及这些悲剧所代表的意义。她问神自己该怎么做,结果她在史蒂芬妮的日记里找到答案。
她说:“就好像每次我需要什么东西来提振精神,这本日记就在那里。史蒂芬妮在日记里写的一句话后来成为推动我们组织的动力,那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带来变化,大家都应该去尝试。”
*发起运动要求保护受害者权利*
罗珀发起了史蒂芬妮.罗珀委员会,在不健全的犯罪司法系统中保护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属。在当时,罗珀的努力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受害人权利法在整个犯罪司法系统中还是个没有被触及的部份。
但是,渐渐地,越来越多人在新闻报导中看到罗珀的故事后和她联系,史蒂芬妮.罗珀委员会的成员不断增加,成员们聚集在马里兰州的首府安纳波利斯,要求州议员改革这些法律。
她说:“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在安纳波利斯州政府前的台阶上,在1983年马里兰州议会开始议程前,临时决定展开的游行。我们宣布我们的目标是为犯罪受害人的权利以及支援服务展开游说,我好惊讶有这么多家庭告诉我们,他们也想成为这个运动的一部份,他们就像我们一样,也曾经有孩子或亲人被谋杀。当事情发生时,人们告诉他们,走吧,回家吧。这儿没有你能做的事。但是他们想做一些事。”
*迫使州议会改变法律*
罗珀和她的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为修法做出许多努力。
她说:“如果你看看马里兰州议会现在通过的70条法律,很多都是有关受害人的权利,包括受害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有权利获得信息,出庭和聆听审判。在审判前、审判中,如果有认罪协议,在判决时,如果有重新量刑、上诉或假释,在马里兰州,受害人和家属有权利参与公开的假释听证会。犯罪司法系统是属于我们的,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不只有权利,也有责任做我们该做的工作,让这个系统更好。”
杀害史蒂芬妮的两名凶手后来被重新审判、定罪,判决终生监禁。但是今天,罗珀依然在为犯罪受害者的权利大声疾呼。
*小团体改变世界*
她说:“在和大家交流时,我经常引用人类学家密德的话。她说,永远不要怀疑,一个由具有思想 、信守承诺的公民所组成的小团体,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确,这些小团体确实改变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