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一家法庭星期一判处北京的一家报纸向一位艾滋病孤儿公开道歉,并且支付赔款。美国威尔逊学会中国问题专家认为,这一案件反映出中国媒体面临市场化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在保护隐私权和媒体报导自由之间面临艰难的选择。
*地方报纸赔偿艾滋病患者*
北京朝阳区法院星期一判决北京的一家地方报纸向一位19岁的患有艾滋病的女孩赔偿两万元人民币,并且公开刊登道歉声明。法院认为,这家报纸去年12月的一篇报导侵犯了这位患有艾滋病女孩的隐私权。
2005年12月7日,中国的一家某某时报不仅在报导中刊登了一位患有艾滋病的女孩的大幅脸部特写照片,而且将她的真名、曾用名和父母因艾滋病去世的信息全部暴露,这位艾滋病女孩因此在学校中受到歧视。她的监护人,中国艾滋病防治政策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靳薇代表这位艾滋病女孩向北京朝阳区法院对这家报纸提出诉讼。
*中国首例肖像隐私侵权案*
据中国媒体报导,这一案件是中国首例艾滋遗孤自诉侵害肖像权和隐私权案,案件突现出媒体报导权以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二者之间的边界如何界定,受到海内外媒体的关注。
中国政府过去一直隐瞒河南艾滋病的情况,一些前往河南艾滋村进行调查和报导的记者受到拘禁和打击,一些非政府组织人员甚至因此而受到迫害。河南艾滋病的真情一直成为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路透社:中国艾滋病人65万人*
据路透社报导说,在80年代和90年代,数以万计的河南农民在输血过程中感染艾滋病。河南省卫生厅长马建中2004年9月10号举行的关于河南有偿供血人员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当时,河南艾滋病疫情为:HIV感染者2万5千036例,现症病人1万1千815人。而一些艾滋病专家认为,河南省实际上艾滋病毒呈阳性以及艾滋病人的人数远远超过官方公布的数字。
北京佑安医院传染病主治医师张可经过长达五年的调查,在一篇调查报告中说,因有偿献血河南HIV 感染总人数应该是高限估计为47万左右,低限估计为14万左右,再加上这个时候仍存在的单采血站和大量数不清的地下血站,估计平均HIV感染总人数最低应该在30万左右。路透社报导说,中国感染艾滋病的人数为65万人。
*中国媒体片面追求效果*
河南艾滋病的情况在中外媒体的关注和报导下逐渐引起中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注意。与此同时,中国新闻媒体在报导中片面追求耸人听闻的传播效果,甚至不惜违反对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和新闻道德。
美国威尔逊中心访问学者、雪城大学教授王红缨说,这两个概念如何界定在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王红缨说:“这是一个舆论监督和隐私权的矛盾。这两个概念从抽象说都是对的,但是操作起来很容易产生冲突。大部份专家的看法是,一个人的公共程度越高,你是官员或者明星等,你的隐私权就要让步出来一些。但是,对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个小女孩,大多数人都会同情她的隐私权。”
*记者本意和被报导者隐私权*
据中国媒体报导,刊登这位艾滋病女孩新闻的这家北京的报纸在一篇声明中解释说: “从人道意义上的关爱是我们进行报导的选题判别依据和报导体现的根本价值观。我们相信,小莉的不幸遭遇经过披露,能够让所有善良的人们真正关注到这个遭遇苦难的孩子和整个孤儿群体,给他们切实的关心和爱护。”
然而,有关媒体专家认为,即使记者本意是好的,但是,因为没有尊重被报导者的隐私权客观上仍然给这位女孩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
美国雪城大学教授王红缨说,美国也有类似的情况。
*王红缨:中国记者难以掌握分寸*
王红缨说:“美国媒体也有的会这样做,特别是那种tabloid(小报)。但是,像纽约时报这样的主流报纸,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他们掌握得比较有分寸。由于中国没有新闻法,都是靠媒体自己内部掌握,这样记者就很难掌握。从西方的新闻道德来说,这肯定是不应该做的。但是中国目前是百花齐放,什么样的报纸都有。各种小报为了抓眼球,不惜手段。我听说一家报纸把林青霞母亲跳楼自杀的尸体的照片放在头版头条,为了报纸的销路。”
王红缨教授认为,艾滋病女孩隐私案仅是一宗个案,不能把它解释为中国政府通过司法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和镇压。但由于中国的媒体目前不能对政治性的新闻进行报导,媒体转而依靠报导一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来抓眼球,这一趋势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