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中国都在采取措施,应对能力日益强大的超级智能(通常被称为人工智能或AI)系统可能带来的风险,但两国的监管路径反映出截然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战略重点。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国务院上星期五(10月9日)发布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与此同时,这份文件也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在中国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加快突破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
几天前,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总统成立了“超级智能工作组”(Super Intelligence Force)。美国政府目前使用“超级智能”一词指代通常所说的人工智能。这一联邦工作组旨在协调政府政策、评估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并在不削弱美国全球科技领先地位的前提下,就政府应如何应对提出建议。
整体情况:中国正在构建一套中央政府拥有广泛权力的监管体系,对人工智能企业、模型和生成内容实施监督。而特朗普政府则更多依靠企业自愿承诺、联邦机构现有权限以及有限的跨部门协调,并认为过早实施严格监管可能让中国在竞争中超越美国。
不过,两国政府都不是简单地在“安全”与“创新”之间二选一。美中都希望加强安全保障,同时迅速扩大本国的人工智能能力。
中国提出了什么?
中国最新指导意见是北京发展“新质生产力”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涉及科学研究、产业升级、数据基础设施和新兴技术的19项措施。
在人工智能领域,这份指导意见同时追求两个目标:
-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消费产品和传统产业相结合;
- 建立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相关技术处于政府可控范围之内。
文件还要求中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时防止对热门产业进行投机性或重复性投资。
需要说明的是:这份文件本身并未建立一套详细的新监管制度,而是确定了政策方向。具体标准、执行机制和部门职责仍有待有关政府机构制定。
这些表述也并非完全新鲜。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7月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表示,各国应通过制定法律、加强技术监测和建立应急响应体系,防止技术滥用,并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
中国的分层行政法规体系
中国尚未出台一部覆盖所有人工智能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而是逐步建立了一套分层的行政法规体系。
现有规定分别涵盖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较新的规定还对人工智能陪伴类应用作出限制,包括防止未成年人产生过度情感依赖,以及禁止未经授权制作真实人物的数字复制形象。
与美国企业相比,中国的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通常受到更直接的政府监督。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接受安全评估、办理算法备案、执行内容管控,并在服务推出前后采取整改措施。
中国对“人工智能安全”的定义也不限于网络攻击或模型脱离人类控制等技术风险。它还包括防止传播政治敏感信息、谣言,以及被当局认为可能威胁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内容。
这种制度使北京能够较快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监管要求,但也意味着人工智能治理与中国更广泛的审查和监控体系密切相连。
美国的超级智能工作组
特朗普总统于10月4日宣布成立“超级智能工作组”,并任命国家情报总监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担任负责人。
工作组其他高级成员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安德鲁·弗格森(Andrew Ferguson)、五角大楼技术主管埃米尔·迈克尔(Emil Michael),以及人事管理局局长斯科特·库珀(Scott Kupor)。
工作组将在120天内评估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并就联邦政府应发挥的作用提出建议。预计该小组将审查现有的安全漏洞、网络攻击及其他人工智能事故报告制度,并研究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加强联邦政府的应对能力。
克莱顿在说明竞争风险时说:“不能率先取得领先地位的风险很高。”
工作组还将征求人工智能公司、消费者、公益团体、宗教组织和关键基础设施运营方的意见。
不过,该工作组目前并不拥有独立的监管权,其成立也没有为人工智能开发商设立具有约束力的安全标准。
美国“拼图式”监管体系
相比中国的分层监管,美国的监管体系较为分散。
特朗普政府总体上更倾向于采用企业自愿标准和行政措施,而不是制定全面的联邦人工智能法律。特朗普还撤销了拜登政府时期的一项行政命令。那项命令要求最强大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商向联邦政府提供部分安全测试信息。
今年9月,OpenAI、Anthropic、谷歌、Meta、英伟达和SpaceXAI签署一项白宫人工智能安全协议,承诺对先进模型实施内部监督、外部评估和董事会层面的监控。不过,如果企业没有遵守承诺,这项协议并未规定相应处罚。
特朗普总统赞扬人工智能行业进行“自我监管”,并认为过于严格的规定将削弱美国与中国竞争的能力。批评人士则认为,自愿承诺让科技企业拥有过大的决定权,可以自行评估产品,并决定哪些风险需要披露。
这并不意味着美国人工智能公司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运用现有的消费者保护和反垄断权限采取行动;其他联邦机构负责监管医疗、金融等行业中的人工智能应用;各州政府也正在制定自己的规定。
其结果是一套“拼图式”监管体系:企业可能拥有更多试验和创新空间,但不同产业和州之间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
美中两种路径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最大的区别在于由谁来划定人工智能发展的边界。
在中国,中央政府决定人工智能在政治、社会和技术领域可以如何使用,并能够要求企业服从国家战略。监管与国家对信息的控制、产业政策和国家安全紧密相连。
在美国,私营企业仍是前沿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开发者。联邦政府试图通过自愿协议、政府采购规则、现有法律权限和国家安全合作,影响这些公司的行为。
两国对“安全”的定义也存在差异。
对北京而言,人工智能“可控”不仅意味着先进系统必须处于人类控制之下,也意味着人工智能生成的信息不得挑战共产党的权威或社会稳定。
华盛顿更关注网络攻击、诈骗、消费者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公民自由,以及先进人工智能系统可能被外国对手利用的风险。与此同时,美国政策也把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视为与中国进行经济和军事竞争的关键。
哪一种方式更有利于创新?
美中两国都试图在推动超级智能快速发展的同时控制风险,但两种制度面临的薄弱环节并不相同。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中国人工智能项目联合主任斯科特·辛格(Scott Singer)对路透社表示,中国在评估人工智能灾难性风险方面落后于美国,美国开发商进行了更多自愿性安全测试。他表示,中国的人工智能安全工作起步较晚,“整个生态系统还不够成熟”。
辛格还指出,外界并不清楚中国是否发生过类似美国人工智能系统所暴露的安全事故,因为有关事件可能没有公开报告。研究机构SemiAnalysis的一项审查也显示,在中国九家主要人工智能开发商2021年至2026年9月发布的857个模型中,只有3.6%公布了能够与具体模型对应的安全评估结果。不过,这项调查只能衡量公开披露情况,不能证明有关企业没有在内部进行测试。
美国模式面临的则是另一种质疑。美国人工智能公司仍拥有较大的产品开发和发布自主权,特朗普政府认为,过早制定严格规则可能妨碍创新,并削弱美国与中国竞争的能力。
但曾在OpenAI安全团队任职的大卫·罗宾逊(David Robinson)对美联社表示,让先进人工智能实验室自行监管“不能取代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而且给予企业很大的自由。他指出,新一代模型的开发周期正在缩短,而近期的安全挑战非常严重。
公众压力也可能促使美国调整目前的做法。美联社与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10月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64%的美国人认为人工智能发展得太快;大约八成受访者认为,维持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控制以及保护就业岗位非常重要。
因此,两种模式并不是简单的“监管与创新”之争。中国能够较快地统一政策和产业方向,但其模型安全测试和事故披露情况仍缺乏透明度;美国给予企业更多发展空间,却也面临安全规则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执行的问题。哪一种模式能够更好地兼顾创新与安全,目前仍有待观察。
华盛顿和北京能否合作?
尽管中美正在围绕芯片、模型、数据和技术标准展开竞争,但双方都希望防止人工智能事故升级为更广泛的安全危机。
美国官员提出建立人工智能紧急事件通报机制,以便两国政府在发生严重事故时相互通知。这一机制可能涵盖自主系统、网络攻击或者模型出现意外行为等事件,但双方目前尚未宣布详细的双边协议。
合作仍将面临困难,因为两国都担心,共享事故信息可能暴露自身的技术弱点或情报能力。
接下来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需要进一步说明,哪些政府机构将负责拟议中的技术监测和应急响应体系,以及企业将承担哪些具体义务。在华盛顿,关键考验将是“超级智能工作组”提交报告时,特朗普政府会继续主要依靠自愿性安全措施,还是建议制定可强制执行的联邦标准。
底线: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模式强调中央控制、政治安全和国家主导的发展;美国的路径则更加重视创新、私营企业的领导作用和对华战略竞争,同时通过自愿保障措施与现行法律实施较为宽松的监管。两国都试图在不减缓竞争速度的情况下控制人工智能风险,因为华盛顿和北京都认为,自己承受不起在这场竞赛中落后。
评论区